《辨中边论》 辩修对治品 第四
已辩真实,今次当辩修诸对治,即修一切菩提分法。
[四念住]
此中先应说修念住。颂曰:
以粗重爱因,我事无迷故,为入四圣谛,修念住应知。
论曰:
粗重由身而得显了,故观察此入苦圣谛。
身以有粗重诸行为相故,以诸粗重即行苦性,由此圣观有漏皆苦。
诸有漏受说为爱因,故观察此入集圣谛。
心是我执所依缘事,故观察此入灭圣谛,怖我断灭由斯离故。
观察法故,于染净法远离愚迷入道圣谛。
是故为入四圣谛理,最初说修四念住观。
[四正断]
已说修念住,当说修正断。颂曰:
已遍知障治,一切种差别。为远离修集,勤修四正断。
论曰:
前修念住,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类差别。
今为远离所治障法,及为修集能对治道,于四正断精勤修习,如说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故,乃至广说。
[四神足]
已说修正断,当说修神足。颂曰:
依住堪能性,为一切事成。灭除五过失,勤修八断行。
论曰:
依前所修离集精进,心便安住有所堪能,为胜事成修四神足,是诸所欲胜事因故。
住谓心住,此即等持,故次正断说四神足。
此堪能性,谓能灭除五种过失修八断行。
何者名为五种过失?颂曰:
懈怠忘圣言,及惛沉掉举,不作行作行,是五失应知。
论曰:
应知此中惛沉、掉举合为一失。若为除灭惛沉、掉举,不作加行;
或已灭除惛沉、掉举,复作加行,俱为过失。
为除此五修八断行,云何安立彼行相耶?颂曰:
为断除懈怠,修欲勤信安。即所依能依,及所因能果。
为除余四失,修念智思舍。记言觉沉掉,伏行灭等流。
论曰:
为灭懈怠修四断行,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轻安,如次应知即所依等。
所依谓欲,勤所依故。
能依谓勤,依欲起故。
所因谓信,是所依欲生起近因,若信受彼便希望故。
能果谓安,是能依勤近所生果,勤精进者得胜定故。
为欲对治后四过失,如数修余四种断行,一念二正知三思四舍,如次应知即记言等。
记言谓念,能不忘境,记圣言故。
觉沉掉者,谓即正知,由念记言,便能随觉惛沉、掉举二过失故。
伏行谓思,由能随觉沉掉失已,为欲伏除发起加行。
灭等流者,谓彼沉掉既断灭已,心便住舍平等而流。
[五根]
已说修神足,当说修五根。所修五根云何安立?颂曰:
已种顺解脱,复修五增上。谓欲行不忘,不散乱思择。
论曰:
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顺解脱分善根满已,复应修习五种增上,一欲增上,二加行增上,三不忘境增上,四不散乱增上,五思择增上。
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。
[五力]
已说修五根,当说修五力。何者五力?次第云何?颂曰:
即损障名力,因果立次第。
论曰:
即前所说信等五根,有胜势用,复说为力,谓能伏灭不信障等,亦不为彼所陵杂故。
此五次第依因果立,以依前因引后果故。
谓若决定信有因果,为得此果发勤精进,勤精进已便住正念,住正念已心则得定,心得定已能如实知,既如实知无事不办。
故此次第依因果立。
如前所说顺解脱分既圆满已,复修五根。何位修习顺决择分为五根位、五力位耶?颂曰:
顺决择二二,在五根五力。
论曰:顺决择分中暖、顶二种在五根位,忍、世第一法在五力位。
[七觉支]
已说修五力,当说修觉支。所修觉支云何安立?颂曰:
觉支略有五,谓所依自性,出离并利益,及三无染支。
论曰:
此支助觉故名觉支,由此觉支位在见道。
广有七种,略为五支。
一觉所依支,谓念。
二觉自性支,谓择法。
三觉出离支,谓精进。
四觉利益支,谓喜。
五觉无染支,此复三种,谓安、定、舍。
何故复说无染为三?颂曰:
由因缘所依,自性义差别,故轻安定舍,说为无染支。
论曰:
轻安即是无染因缘,粗重为因生诸杂染,轻安是彼近对治故。
所依谓定,自性即舍。
故此无染义别有三。
[八正道]
说修觉支已,当说修道支。所修道支云何安立?颂曰:
分别及诲示,令他信有三,对治障亦三,故道支成八。
论曰:
于修道位建立道支,故此道支广八略四。
一分别支,谓正见,此虽是世间而出世后得,由能分别见道位中自所证故。
二诲示他支,谓正思惟、正语一分,等起发言诲示他故。
三令他信支,此有三种,谓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。
四对治障支,亦有三种,谓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
由此道支略四广八。
何缘后二各分为三?颂曰:
表见戒远离,令他深信受;对治本随惑,及自在障故。
论曰:
正语等三,如次表已见、戒、远离,令他信受。
谓由正语论议决择,令他信知已有胜慧。
由正业故不作邪业,令他信知已有净戒。
由正命故,应量应时,如法乞求衣钵等物,令他信已有胜远离。
正精进等三,如次对治本、随二烦恼及自在障。
此所对治略有三种: 一根本烦恼,谓修所断; 二随烦恼,谓惛沉掉举; 三自在障,谓障所引胜品功德。
此中正精进别能对治初,为对治彼勤修道故。
正念别能对治第二,系念安住止等相中,远离惛沈及掉举故。
正定别能对治第三,依胜静虑速能引发诸神通等胜功德故。
[修治差别]
修治差别云何应知?颂曰:
有倒顺无倒,无倒有倒随,无倒无倒随,是修治差别。
论曰:
此修对治略有三种,一有颠倒顺无颠倒,二无颠倒有颠倒随,三无颠倒无颠倒随。
如是三种修治差别,如次在异生有学无学位。
菩萨二乘所修对治有差别相,云何应知?颂曰:
菩萨所修习,由所缘作意,证得殊胜故,与二乘差别。
论曰:
声闻、独觉以自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,菩萨通以自他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。
声闻、独觉于身等境,以无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对治。
若诸菩萨于身等境,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。
声闻、独觉修念住等,但为身等速得离系,若诸菩萨修念住等,不为身等速得离系,但为证得无住涅槃。
菩萨与二乘所修对治,由此三缘故而有差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