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菩萨行的安立

虽调伏律与密宗戒二者,于未受各各律仪之前,不可听其诸学处,然此菩萨学处则不同焉。 先知诸所应学而净修其因已,若能勇悍执持,乃传其律仪,以是先须知诸学处,以作意所缘境,于彼至诚修极欲学而得律仪者,则甚坚固。 斯为善方便矣。

学已受菩萨戒者,《戒品释》中,曾将初如何受戒之规,次彼无间于根本堕罪及诸恶作守护方法,并违犯还出之规律等,广抉择已。 于受戒之先,决须观览彼《释》而知之。

菩萨所依学处,明晰分之,虽无边际,若以类摄,可于六度摄菩萨一切学处。 六度者,是摄菩萨道一切关要之大总聚也。

1.六度的安立

世尊略说六度之总聚,补处弥勒菩萨乃将如是所说之因相、关要,如佛密意而为显释,令生决定智,是此诸数决定之理。 若于此理获得夺意之定解,则于修习六度,自当认为殊胜之教授也。 此中有六。

① 获得增上生

第一,观待于增上生数决定。 欲得圆满菩提诸广大行,须经多生之相续。 于彼道次第之进步,若无一体相圆满所依之身,如现世之身仅有一二支分,任修何种亦难增长,故须一圆满一切支分之身,彼亦须具足所受用财、能受用身、同受用之眷属与能成办之事业四种圆满也。 虽有彼许之圆满,然多随烦恼缘而转,故亦须不随烦恼增上而转。

然此亦未足,须于诸取舍处不颠倒行,善能分别于所缘境。 若不尔者,如竹苇、芭蕉之结实,及骡怀妊而反自害,即以彼圆满而成害故也。 若具慧者,则知为昔善业之果,仍更于诸善因努力,渐成增长。 若无此慧,先积之果,受用令尽。 新者未增,后则从始感苦焉。

故于余生感六盛事,非从无因及不顺因中出生。 其随顺因亦如其次第六度而决定,修道时之资具等者,即为现时之增上生,身圆满等究竟之增上生者,唯佛地有也。

如《庄严经论》云:“现上受用身,眷属勤圆满,烦恼常无力,所作不颠倒。”

② 自利利他

第二,观待于成就二利数决定。 若以如是之身学菩萨行,菩萨之事唯二而已,谓修自他之利也。

于修利他,首须以财而作饶益。 彼中若具损害有情之施,则任何亦无成就。 善能遮止损害他之所依,是大利他,故须戒也。 于戒圆满,若他来损害而不能忍,或一或二而作报复,则戒不清净。 故于他损须不顾念之忍也,以不报复能免他积多罪行,彼欢喜已,有善利行,故成大利他矣。

自利者,是以慧力得解脱乐。 然彼于散心不能成故,须以静虑令心等住,于其所缘,方得如欲安住之堪能焉。 又于彼有懈怠亦不生,故须于一切昼夜,勤不疲厌之精进,此为彼等之根本也。

以是于彼二利六度决定。 颂曰:“勤起舍不损,行忍利有情,住及解脱本,自利诸处行。” 于此未说利他一切处也。 言住及解脱者,谓心住所缘是静虑之迹,解脱生死是慧之迹,此二若各各分别,则于止不误为观也。

③ 圆满利他

第三,观待于成就圆满一切利他相数决定。 先以财施除彼贫乏,次于有情不作损害。 犹不仅此,且堪忍他害。 为他助伴,不厌精进。 依于静虑,以神通等令意悦欲堪成法器。 依慧善说,断其犹豫,令得解脱,故六度决定。

颂曰:“不乏亦不损,忍害事无厌,令喜及善说,利他是自利。”

④ 总摄大乘

第四,观待于摄一切大乘数决定。 谓于已得受用无贪,未得受用而不希求,无所顾恋。 如此则能守护学处,受持净戒,而复敬重。 于依有情及非有情所生苦恼堪忍无厌,随于何善所作加行,勇敢无厌,及修止观无分别瑜伽。 以此六事摄大乘一切所行,彼等亦以六度次第而成办,无须多故。

颂曰:“不贪著受用,极敬二无厌,无分别瑜伽,摄大乘一切。”

⑤ 具足方便

第五,观待一切道或方便之相,为增上数决定。 于已得境界受用不贪之道或方便者,是谓布施。 以串修舍,于彼离贪故也。 为求得未得境界,于彼功用散乱,作防护之方便者,是由安住于比丘律仪,不生事业边际之一切散乱故也。 不舍有情之方便者,是谓忍辱,以作一切损害之苦,立思不舍离故也。 增善方便者,是谓精进,由勤精进,善增长故也。 净障方便者,是末二度,以静虑净(降伏)烦恼障,以慧净所知障故也,是故于六度决定。

颂曰:“于境不贪道,防得彼散乱,不舍有情增,余为净治障。”

⑥ 成就三学

第六,观待于三学数决定。 戒学之体,即是戒度。 此须有不顾受用之施,方能受戒,故施为戒之资粮。 受已,又以他骂不报等忍辱而为守护,则忍为戒之眷属。 静虑是心学,慧是慧学也。 精进,遍通于三学所摄,故六度决定。

颂曰:“ 三学作增上, 佛正说六度, 初三末二二,一者三分摄。”

如是,当以如何圆满之身,自他之利如何圆满,住于何乘,具足几种方便之相,修何学处,而能圆满身、利、大乘、方便、学等者,当知即为六度。 是菩萨修持一切要道之总聚,乃至未得广大甚深定解以前,当思惟之。

2.六度的安立次第及原理
① 生起次第

若有于受用不顾不贪之施,则能受戒。 若具防止恶行之戒,当能忍辱。 若有不厌难行之忍,则逆缘少而能精进。 若于日夜勤行精进,则心于善生起堪能之三昧。 若心等引,则生通达真实如所有性之慧也。

② 胜劣次第

胜劣次第者,前前劣,后后胜也。

③ 粗细次第

粗细次第者,前前较于后后,心易转而事易作,故相粗显。 反之,后后较于前前,知与行俱难,故前粗后细也。

《庄严经论》云:“依前而生后,住于劣胜故,粗显及细故,说彼诸次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