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烦恼生起次第

若许坏见与无明为各别者,譬之稍暗之中有绳,以绳之本体不明,遂于彼起执蛇心。 由于蕴之本体不明,而为无明之暗所覆,于蕴误执为我,而其余诸惑从彼生焉。

若许彼二为一者,则坏见即烦恼之根本也。 彼复由坏见执以为我,遂判别自他。 如是判已,于自则贪,对他起嗔。 缘我则高举亦生,于我执有常断,而见有我等,并于后相续之恶行起胜执也。 如是于宣示无我之大师,及彼所说之业果、四谛、三宝等,谓无彼等之邪见,或复思量彼等为有为无,或是或非之疑惑亦生焉。

《释量(论)》云:“有我知有他,我他分爱憎,由此等和合,一切过当生。”

3.烦恼的过患

《庄严经论》云:“烦恼坏自坏他亦坏戒,衰退失利护及大师呵,斗诤恶名余世生无暇,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。”

《入行(论)》亦云:“嗔爱等怨仇,非有手足等,亦非有勇智,以我作奴仆。 住于我心中,爱乐犹损我,此非可忍处,忍受反成呵。 设诸天非天,一切皆仇我,然彼等不能,投入无间火。 具力烦恼仇,若虽遇须弥,摧毁亦无余,刹那能掷我。 如此烦恼仇,常时无始末,其余诸怨仇,不如是长久。 若随顺承事,皆为作利乐,顺诸烦恼者,后反作衰损。” 如是所说过患,当思惟之。

兰若(噶当大德吉祥兰若)者云:“欲断烦恼,须知烦恼之过患、性相、对治及生起之因等。” 知过患已,则认为仇敌而执之。 若不知其过患,则于仇敌不识也。 当如《庄严经论》及《入行》所说而思焉。

又若欲知烦恼之相,须听《对法》,下至亦须听闻《五蕴论》。 知根本及随烦恼已,随贪嗔等生时,则认识此是彼耶,彼已生耶。 如是念之,与烦恼而斗也。 如其所说,须当了知。

二、业积集增长之相

1.业的认识

业分二类。 第一,思业。 谓自相应思(心所),于心造作,意业为体,于诸境中(于五遍境),役心为业。

第二,思已业。 由心等起身语之业,毗婆沙师许为表、无表二唯有色。 世亲菩萨破之,由许为身语有表俱转之思,释二业为思也。

此中不善业者,非福业是。 福业者,欲界所摄之善业是。 不动业者,色无色界所摄之有漏善业是。

2.业如何增长

增长法如何者,若已现证无我者,虽犹有以惑业增上于世间生,然不新集能引之业。 故积集世间之引业者,谓住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以下之一切异生也。

又以彼身之三门作杀生等不善者,是集非福业。 若行欲界善,布施、持戒等者,是福业。 若修静虑及无色界所摄之止等者,即集不动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