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共中士道修心次第

第一节 共中士之发心

(出离心)

如是念死及思惟死后堕恶趣之理,反此世心而生起希求后世之乐趣。 次从共同皈依及观黑白业果决定门中,励力断罪修善。

如是于乐趣之位虽定可得,然不可执彼少许为足,乃生起共下士之意乐,及生共中士遮止于一切世间耽著之意乐。 依彼以发生菩提心而引导于上士,故须修共中士之意乐也。

盖谓虽能得人天之位,以犹未能越行苦故,于彼执为自性乐者,实为颠倒。 若以正言,全无安乐,其后仍决定堕于恶趣,终苦故也。

初言解脱者,谓从缚而解脱也。 彼惑、业二者,是世间之能缚。 由彼二种增上,以界分之,有欲界等三。 以趣别之,有天等五或六。 于生处之门,有胎等四。 结蕴相续者,是缚之体性。 从彼脱者,即解脱也。 欲得彼者,即求解脱之心也。

第二节 思惟轮回之苦

(苦 谛)

譬之欲解渴苦,先是见渴苦有不欲乐而为自在。 如是欲得寂灭取蕴苦之解脱者,亦由见取蕴苦之过患而得自在。

若不修三有过患,起欲舍彼之心者,则于灭彼苦之解脱,即不生欲得之心。

《四百颂》云:“于此若无厌,岂复爱寂灭(于彼若无厌,岂能敬涅槃,如贪著自家,难出此三有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