⑤ 既知胜利,勤修皈依
既知胜利,勤修皈依,复有八聚。
一、入佛子数。 总建立内外道之理虽有多种,然依阿底峡及馨底巴等,则以皈依为判别,是当属于得皈依体而未舍未失者也。 若尔,则最初入佛子数者,是以三宝以至诚心认为大师、正法、良伴。 此心若无,则任作何种善业,皆非佛弟子也。
二、诸戒之本。 《俱舍论注》云:“诸皈依者,乃进受一切律仪之门是也。” (月称)《皈依七十颂》云:“近事皈依于三宝,彼是八种戒之根。” 意谓以皈依而坚固涅槃之心,从此感发戒体也。
三、减灭诸障。 《集学论》中,为示皈依能净罪垢故,曾引一猪之缘起为喻。 谓昔有将转生为猪之天子,由皈依故,未生猪中。 颂曰:“若皈依佛陀,则不堕恶趣。 舍此人身后,彼当获天身。” 于法及僧亦如是说。
四、集广大福。 如《摄波罗密多论》云:“皈依福有色,三界器嫌小,如大海水藏,瓢所不能量。”
五、不堕恶趣。
六、人与非人不能为灾,均如前应知。
七、随愿皆成。 随作何种如法之事,若能先于三宝供养、皈依、请白者,当易得成办。
八、速得成佛。 如《狮子请问经》云:“以信断无暇。” 由得闲暇,遇皈依境,入殊胜道,不久便当作佛。
以念如是等胜利,须于昼三夜三而行皈依。
⑥ 守护不舍
身命受用,终须舍离,若因彼故而舍三宝者,则一切生中常为苦逼。 故当立誓自决,任遇何缘,乃至失命,皆不舍离皈依。 虽为戏笑,亦不说舍三宝之言也。
或谓行趣何方,便当皈依何方之佛。 此学处出自何经,未见其所据也。
上述共同学处六条,出《道炬论注释》。 其各别学处中,初之三条出自经藏,后之三者则为《六支皈依》所说。
违越学处,遂成退失皈依之因者,谓违于虽遇命难亦不舍离三宝一条,以是正舍皈依故。 又于三宝虽未作弃舍,然若妄执与三宝相背之外道大师等与三宝功德无异者,亦即违犯不说有余皈依处一条。 既于皈依不能坚决信解,故亦成弃舍。 除此二事,若犯余条,则但违越学处,非舍离三宝之因也。
皈依者(如是所讲皈依因、皈依境、皈依学处),是入佛法之胜门。 若有非仅口头皈依之真诚心,以依止如是最胜力故,内外灾障皆不能侵。 诸胜功德易生难坏,辗转向上增长。 故当如前所说畏苦及念德门中努力皈依,并不违越所受学处,斯为最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