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皈依后应学之次第

1.各别学处
① 遮止学处

《涅槃经》云:“若皈依三宝,彼即正近事。 则于余天等,终非所皈依。 若皈依正法,应断杀害心。 又皈依僧者,不共外道住。” 即不皈依余诸天神,及不损害有情,不与外道共住也。

此中初者,纵世间威光炽盛之天及遍入等,犹非究竟之所皈依者,何况鬼类之地神及龙等哉。 然此乃指于三宝舍信,于彼等依赖者谓为不可,非谓于彼等觅为现前如法事务之助伴亦不可也。 盖可如对施主乞作资生具之助伴,于医师希求疗病然。 次,谓于人畜等,以意乐或加行作打缚、禁闭、穿鼻,及不堪负重、强与运载诸损害事,悉应断之。 第三,对于三宝不信或且诽谤者,不应随顺也。

② 奉行学处

【敬佛像】

佛之塑画形像,随为何种,美恶不应讥弹,置不净处及质当等。 凡不敬重及轻毁等方便,悉当断除,应视同真佛,为可敬之田。 《亲友书》云:“随何等木雕佛像,诸有智者咸供养。”

又如《戒经》及《杂事》所说,劫毗罗变十八头摩竭陀鱼及善和尊者貌陋声雅,各宿世因缘等。

又如大瑜伽者(贡巴瓦曾以四钱金请文殊像一尊),持以文殊像问阿底峡尊者曰:“此像好恶如何?”答云:“文殊像无不好者,工稍次耳。” 语毕置顶。

【敬佛经】

凡于四句偈以上之法皆当恭敬,不应质当经典,作为货物。 搁置露地及污秽处,或与鞋合持及跨越等,悉当断除,如法宝而敬焉。

如善知识井拿瓦,但见佛经,必合掌起立。 后年老不能起立,亦必合掌。 又如阿底峡尊者初抵藏卫时,有一持密咒者不从彼听法。 一日,见一写经人以齿垢补经,尊者意良不忍曰:“噫,不可,不可。” 其持咒者叹为希有,因生信心,即从尊者闻法。

又夏惹瓦云:“吾等于法,任何游戏亦作。 然对佛法及说法人不生恭敬,是坏智慧之因。 以今之愚,亦云足矣。 若较此尤愚,当何至哉(以今之愚已属至极,再愚增上,其何以堪)。”

【敬僧宝】

或是僧众,或仅具出家相,亦不应呵毁及妄分彼我派别而兴仇视,应敬僧如宝焉。

如《劝发增上意乐经》云:“乐功德者住林下,他人过失不须视,亦不生心计我胜,及念自己为第一。 此憍是诸放逸本,慎勿轻视劣比丘,一劫不能得解脱,斯乃圣教之次第。”

又格西登巴(仲登巴)及大瑜伽者,但见黄布碎片于所行地,则不跨越,拾取抖净,置之净处。 如此行仪,应当随学。 自能于三宝有尔许恭敬,则当感得众生对己亦起尔许恭敬故。

《三昧王经》云:“造作如是业,当得如是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