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讲记 - 深信业果
第四十二课
下士道最后一个问题是“深信业果”。 业果理论是佛法的基本思想,不论汉传还是藏传、南传都很重视。 藏传佛教的前行有四共四不共,其中,深信业果是四种共同的前行之一。 其实,业力说并不是佛教特有的。 印度早期的《奥义书》,就有关于业力的解说。 《奥义书》有两种思想,一是业与轮回,一是修行解脱。 此外,印度其他宗教也有这方面的内容。 当然它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,和佛教是不一样的。 说到轮回,多数宗教会提出轮回的主体,或是灵魂,或是神我,认为生命有固定不变的主宰力量,并由这个业力推动生命主体去轮回。
佛法业力说的不同在于,认为业力延续建立在缘起的基础上,不需要有轮回的主体。 这个道理比较深奥。 如果有一个主体,解释如何轮回就比较容易,无非是有个神我或灵魂去轮回。 虽然身份在不断变化,但主体不变。 可佛陀在菩提树下发现,世间一切有为现象都是缘生缘灭的。 在因缘所生的世界中,没有我,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,由此提出无我的轮回观。 虽然理解起来会有一定难度,但随着修学的深入,我们会发现,在缘起的生命现象中,确实找不到固定不变的载体,找不到恒常的主宰力量。
生命是一种缘起现象,是无尽生命延续中的积累。 从今生的成长来说,我们现有的心行,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。 从这一生来说,又和前生乃至无穷的过去有关。 每一种心念,每一种生命形态,都来自生命的积累。 在此过程中,核心力量就是行为形成的业力。
佛法讲到有情生命的延续,通常是以惑业苦来说明。 惑就是无明,是不觉,业就是行为。 无明和行是什么关系呢? 其实,两者很难截然分开。 就像傻瓜干了件傻事,这个傻瓜和傻事能不能分开? 其实是分不开的。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,行和识似乎也是两个东西,认为识代表生命的载体。 事实上,生命有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? 无我的生命观告诉我们,生命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,而是无常、无我、缘起的,充满着不稳定。
我们的种种精神活动,都是相应行为的结果。 就像一个人贪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贪著的结果; 嗔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嗔恨的结果; 慢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我慢的结果; 心怀慈悲,是因为经常培养慈悲的结果。 每种识的形成,同样离不开自身的造作。 总之,识是行为的结果,业力的结果。 所以在这个世界,业创造一切,业决定一切。 换句话说,行为决定了生命的存在,你每天想什么,做什么,最后就会成为什么。 因为你的起心动念、言行举止,就在培养不同的生命因素,这将成为未来生命的主导力量。 所以说,缘起的生命观具有很强的可塑性,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。
有情行为所形成的业力,是决定生命发展的核心力量。 比如色受想行识五蕴,是构成有情生命体的基本要素。 这些要素从哪里来? 也是由不同行为造成的。 生命现象非常复杂,《百法明门论》中,以八识五十一心所来归纳各种心理。 其中每一种都代表生命的积累。 每个生命的活动内容不一样,积累的生命形态也千差万别。 其中最关键的,是行为的不同。 所谓行为,不外乎思想行为、语言行为、身体行为,即身口意三业。
我们之所以能想些什么,说些什么,做些什么,一定有相应的心理为基础,否则就不会去想,去说,去做,也就是平常说的“三句话不离本行”。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、这么做? 就因为有相应的情绪或想法。 如果没有这些心理,你是不会去做的。 另一方面,当我们在想或做的过程中,也在张扬和强化某种心理。 比如有些人感情很丰富,或是很有爱心,或是容易嗔恨,或是心胸狭隘,这些都代表生命的积累。 有情的观念不同,经历不同,就会形成不同的生命力量。 当它们表现出来并产生作用时,就决定了未来生命的存在形式,即六道轮回中的某个角色。 所以说,生命是缘起的,其中的每种力量也是缘起的。
缘起生命观的特点,是不常不断,相似相续。 任何一种心理力量都不是常恒不变的,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结束。 在生命延续过程中,这些力量奔流不息。 如果不以忏悔、修行等特殊因缘对治,也不会自己消失。 有情生命的存在,就是这种内在生命力量的存在; 有情生命的延续,也是内在生命力量的延续。 其中,有些力量比较强,有些力量比较弱。 在每一期生命中,会以某种力量起到主导作用。 这些不同业力的成熟,构成了六道轮回。 所以说,轮回就是业力作用的结果。
生命是无尽的延续。 不同业力在各个时期不断成熟,一期一期地转化着。 这期生命结束,下一期生命出现; 下期生命结束,再下期生命又出现了。 《唯识三十论》有句话,叫“前异熟既尽,复生余异熟”。 什么意思? 就是前面的果报结束,新的业力又成熟了,继续招感果报。 当这个果报结束,另一种业力又要成熟,不断推动有情感果。 总之,业力是生命延续最核心的内涵,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 所谓业决定一切,业创造一切。
除了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,四谛法门也是建立在业力的基础上。 四谛法门揭示了两重因果,一重是杂染的因果,一重是清净的因果。 杂染的因果即苦谛和集谛,告诉我们轮回是怎么形成的,痛苦的人生是怎么形成的。 灭谛和道谛则告诉我们,如何依八正道解除轮回。 所以三乘佛法的修行,也是建立在业力的基础上。 人天乘以五戒十善为因,招感人天乐果; 声闻乘是以出离心为因,通过戒定慧的修行,成就解脱圣果; 菩萨乘是以菩提心、菩萨行为因,通过六度万行,成就无上菩提。 整个佛法修行,不论从流转还是还灭的角度来说,都是建立在业的基础上。
我们要相信业,相信想法、语言和行为对生命的作用。 对命运的理解不同,对世界的认识不一样,会形成相应的观念和行为。 如果相信神创造一切,那么我的行为只要向神交待,只要神满意就行了。 再如唯物论、无因论,认为人死如灯灭,不相信行善一定有乐报,会带来快乐的结果; 也不相信作恶一定有苦报,会带来痛苦的结果,就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 反之,如果深信因果原理,就一定不敢干坏事了。 因为每个人都在乎自己的未来,而现在的所作所为,就决定了我们的未来。
佛教认为,命运取决于自己的业力,而业力取决于行为,所以要谨言慎行,这是修行的基础。 世人之所以在春天播种,努力耕耘,就是因为相信秋天会有收获。 如果农民不相信播下的种子可以收获,他还会种吗? 一定不会。 当然,缘起的生命观不像种田那么简单,它的因缘错综复杂,但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。 我们现在讲三世,讲轮回,很多人信起来比较困难。 原因是什么? 我们更多关注外在的轮回,外在的结果。 比如你干了一件好事或坏事,会得到什么报应,必须马上看得见才相信。 因为现代人受到唯物论的教育,不相信未来的报应。
如果从心行结果来说明业果原理,就比较容易理解。 每种行为都会产生内外两种结果。 所谓内在结果,是我们的每种行为或想法,会张扬人性的某种力量。 比如贪心在张扬生命中贪的力量,嗔心在张扬生命中嗔恨的力量,自大和自卑在张扬生命中慢心的力量…… 每一种心行,都在张扬不同的生命力量。 如果这种力量是负面的,就会滋长负面情绪,当它们产生作用时,就会不断伤害我们。 同时,这些心行力量将成为人格的组成部分,长久地产生影响。 这种心灵因果,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,因为现实中就可以看到。 有些人贪心特别重,有些人嗔心特别重,有些人烦恼特别重,就会活得很苦很累。 所以说,因果既可以从外在结果说明,也可以从内在心行力量的形成来说明。 事实上,这种内在变化比外在结果更重要。
深信业果也是止恶行善的根本。 因为我们知道,干了坏事或动了恶念,会给生命造成痛苦的结果; 反之,修善行、动善念会给生命带来快乐的结果。 如果我们对此深信不疑,自然就会止恶行善,让自己拥有更好的生命素质。 同时也会明白,三乘教法能帮助我们成就三乘圣果。
《道次第》下士道的内容主要有四块:念死无常、念三恶道苦、皈依三宝、深信业果。 通过念死和念恶道苦,帮助我们生起皈依之心,进而通过皈依仪式,确立以三宝为依止。 但这只是学佛的开始,还要进一步修学佛法,才能完成皈依的最高意义。
修行首先要深信业果,这是佛法的基本正见。 整个佛法修行,简单地说,可以归纳为止恶和行善,这就必须建立在深信业果的前提上。 否则,一切修行将无从谈起。 但我们还要知道,缘起甚深,要彻底通达业果并不容易,因为缘起实在太深奥了。 我们现在了解的,是业果的主要规律。
《道次第》中,是把业果作为重要内容来介绍。 关于这部分内容,论中有自己的科判,但现在人理解起来可能有一定难度。 在新编目录中,是分八点来介绍:第一,思惟业果的总相; 第二,说明十种不善业道; 第三,依十不善业论业果的轻重; 第四,十种不善业的果报差别; 第五,根据十不善业来说明十种善业; 第六,说明业的种类; 第七,关于完美人生的因果差别; 第八,如何忏悔,即对不善业的认知及对治。 直接和业果相关的内容是这八点。
最后还有两点,是对下士道修行的总结。 第九是下士道的发心之量,第十是对下士道修行误区的说明,叫除邪分别。 宗大师是从这十个方面,帮助我们了解业果。
第四节 深信业果
一、思惟业果总相
我们首先要了解业的存在特征和基本规律,这里讲到四点。
1.业决定之理
只要造了业,就决定感果。 从不善业产生痛苦,从善业产生快乐。 任何痛苦,乃至丝毫的、微不足道的痛苦,都和你的恶业有关; 任何快乐,乃至丝毫的、微不足道的快乐,都和你的善业有关。 如果没有恶业,绝对不会招感痛苦; 如果没有善业,绝对不会产生快乐。 我们要对这个规律产生坚定不移的信解,所以叫业决定之理。
“谓诸异生及圣者。”
异生是指见道前的凡夫。 凡夫和圣者的差别,主要在于是否见道。 见道的就是圣者,没有见道的就是凡夫。 因为凡夫是活在混乱的生命状态,活在生命的差别现象中,随类受生,所以叫异生。 而圣者因为同证法性,证得十方诸佛和六道众生平等无二的体性,所以相对异生来说,圣者就是同生,同一法身。
“下至生于有情地狱,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,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。”
这里举的例子很有意思。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,“业决定之理”到底决定的是什么。 从凡夫异生到见道圣者,下至生在大有情地狱(八热地狱)等恶道众生,当他们被地狱的刑具折磨得死去活来、痛苦不堪时,那由凉风吹拂带来的一点点快乐,也是从往昔善业产生的。 如果我们对这个道理深信不疑,世间就没人干坏事,都喜欢干好事了。 因为众生都不希望痛苦,都想离苦得乐,这是有情共同的愿望。 只是多数人并不知道,快乐和痛苦真正的因是什么。
“若从不善而生乐者,无有是处。”
所以我们要对善业产生快乐的原理生起定解,如果说不善业可以产生快乐的结果,那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“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,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。 谓善业生苦者,亦无是处。”
证得有余涅槃的阿罗汉,身体也会生病,也会产生痛苦。 当然这和凡夫的苦不一样。 凡夫是身苦心也苦,但阿罗汉只有身苦,没有心苦。 也就是说,包括阿罗汉身体所受的热恼等痛苦,也是因为他过去积集的不善业而产生。 如果说善业会产生痛苦的结果,那也是不可能的。
由此可见,从善业产生快乐的结果,从不善业产生痛苦的结果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 因为不善业的业性就是不善心,其代表就是贪、嗔、痴,本身就是不安定的、制造痛苦的心理; 而善业的业性是善心,其代表就是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布施、慈悲、惭愧等,本身就是和谐的、能引发快乐的心理。 当我们处于不善心,就是烦恼现行之时,对自己也是冲突和伤害。 反过来说,当我们产生慈悲等善心时,内心是和谐而快乐的。 所以说,善业或不善业是由心理决定了它的属性。
“《宝鬘论》云:从不善生苦,而有诸恶道,从善有乐趣,并生诸安乐。”
《宝鬘论》说,从不善的因产生痛苦的结果,招感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三恶道。 从五戒十善等善行,招感天、人、阿修罗三善道的果报,并由此产生种种快乐和幸福。
“是故诸苦乐者,非从无因及自性、大自在等不顺因生。”
宗大师引《宝鬘论》之后作了总结:世间所有痛苦和快乐都是有因缘的,不是无因或偶然产生的。 佛教是缘起论,反对偶然论、无因论。
“自性”是当时印度外道的主张,认为苦和乐的生起,是由自身不变的苦性、乐性所决定。 “大自在”是指大自在天,由他决定众生的痛苦和快乐。 所有这些,在佛教看来都属于不顺因,就是因和果不相应,和善因招感乐果、不善因招感苦果的规律不相应。 因为缘起的道理非常深奥,所以印度各种宗教对世间苦乐之因有种种猜测。 但由于他们智慧不够,所以产生了各种邪知邪见。
“乃从善、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,及诸种种别苦乐,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,无有爽误也。”
佛陀以大智慧揭示了世间真相,那就是由善因产生快乐的结果,由不善因产生痛苦的结果。 而善和不善又有总别之分。 总业是指总的果报,比如我们生到三善道或三恶道,是由总业决定的。 然后又由种种满业决定众生在某一道的境遇,比如生到人道后,寿命的长短、贫穷或富贵、长得好看不好看、家庭顺利不顺利、运气好不好等等,这一切都是别业决定的。 所以生而为人不一定都过得开心,当动物也不一定都过得痛苦。 总业和别业,也叫引业和满业。 引业感得总报,满业感得别报。 虽然同样生而为人,因为别业不同,人生结果也会千差万别,这是丝毫没有错谬的。
“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,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,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。”
对业果的道理深信不疑,相信由善业招感乐果,由不善业招感苦果,这是佛弟子必须具备的基本正见,是一切修行的根本,也是善法生起的根本。
我们不妨想一想,自己对业信到什么程度,理解到什么程度? 业果之理确实深奥,不是那么容易深信的。 不仅藏传佛教强调业果,汉地很多古德在开示中,也很重视业果之理,有大量因果感应录传世。 对于学佛来说,先不说缘起性空、诸法唯识、重重无尽等大道理,还是看看我们对业果信到什么程度。 如果你连基本的业果都不能深信,说那些有什么用啊? 因为这是修行的基础,是很现实的。
2.业增长广大
业是缘起法,是有弹性的,并非固定不变,而是会增长或萎缩的。
“由小善业能生甚大乐果,又由小恶业亦能生甚大苦果。”
由小小的善业,能产生很大的乐果; 由很小的恶业,能产生很大的苦果。 大到什么程度,是不一定的。 业为什么能增长广大? 而且这种增长结果与原来的因相差巨大,有时是几百万倍、几千万倍,甚至感觉没有限量。 佛经中相关的故事很多,因为说了一句话或做了一件事,招感的果报竟然那么重。 可以说,因和果悬殊到无法想象的程度。 所以,正确认识业增长广大的道理很不容易。
“盖内因果之增长广大,迥非外因果之增长广大所可及。”
业之所以能增长广大,是因为缘起法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随着因缘不断改变。 内在因果能产生的力量和作用,不是外在因果比得上的。 关于外在因果,比如我们种下一粒龙眼树的种子,将来能长出多少龙眼? 而内在业果的增长广大,远远超过外在业种的力量。
为什么这个因能产生这么大的结果? 一方面和善因、不善因的本身有关。 因为每种善因或不善因,潜在力量是无限的。 就像龙眼树的种子能长出那么多龙眼,就说明它潜在的力量很大。 业的基础是心念,而每个心念的潜力是无限的。 当然,这种潜在力量产生作用时,究竟能招感多大的果报,还要受到外在因缘的限制。 所以感果轻重和很多条件有关,比如发心、供养对象等。
“如《集法句》云:虽作微小恶,后世招大怖,能有大损失,如毒入腹中。 虽作小福业,后世感大乐,能成大义利,如谷实成熟。”
正如《集法句》所说,虽然造作微小的恶因,但它会几十倍、几百倍、几千倍、几万倍乃至无限增长,最后招感巨大的果报,给生命带来无穷无尽的过患。 就像人吞下一点点毒药,虽然量很少,但足以被害死。 同样,虽然做的是微不足道的福业,或是发起一念善心,或是修一点小小的布施,但这点福业会不断增长,给你带来巨大的快乐结果。 就像种在田里的稻种,成熟时会成倍成倍地增长。
3.业不作不得
“若于感受苦乐之因,业未积集者,则其苦乐之果决定不生。”
我们要深信,所有果报和遭遇都和过去的业有关。 如果没有造作善恶业的因,一定不会感得相应的苦乐果报。 反之,如果招感了快乐和痛苦的结果,一定是因为你曾经造下善或不善的业力。
“然于佛所积聚无量资粮之果,诸受用者虽不须集彼一切因,亦须集其一分也。”
佛陀成就了无量的福德和智慧,我们现在有因缘听闻佛法,得到三宝加持,也是要有善根的。 虽然不必具备佛菩萨那么多的功德,但多多少少是要有的。 如果一点善根都没有,是没有因缘闻法的。 所以要相信业不作不得,没有做过的,一定不会有果报。
4.业作已不失
“诸作善、不善业者,出生悦意不悦意之果。”
只要造作过的业,都不会失去。 造善业能出生悦意,也就是欢喜、快乐的结果。 造不善业能产生不悦意,也就是痛苦、不欢喜的结果。
“《殊胜赞》云:彼诸婆罗门,谓福罪可换,佛说作不坏,不作则不遇。”
《殊胜赞》说,婆罗门教认为罪福可以互换,比如有人认为,我干好事可以抵偿罪恶,但佛教不这么认为。 佛教认为,你造作的业力不会消失,没有造作的业力则不会感果。 我们造业后,会在生命中形成力量,这是不会自动消失的。 世间的种子还可能腐烂,但我们种下善和不善的业因,会在生命中形成力量,而且永远都在。 因为阿赖耶识有执持的功能,只要造下的业,永远都保持在那里,不会自动消失。 只不过缘没出现的时候,它还不会感果,而是潜藏在阿赖耶识深层,一旦相关的缘出现,它就成熟了。
“《三昧王经》亦云:作已无不受,亦无受他作。”
《三昧王经》也说,你造了业将来一定要招感果报,而且佛教的因果原理是自作自受,不能互相代替。 像中国古代讲的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”之类,从佛法的因果观来说,这个说法有点问题。 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。 因为在一个家庭中,因缘和业果是相互关联的。 就像我们能生活在共同的环境,比如到西园寺学习,在这个大氛围中,本身都有相似的福报和善根。 同样,生在一个家庭的人,比如父亲有道德,有善行,就能感得好的儿子。 从父亲的角度来说,是他的善业招感了好儿子; 从儿子的角度来说,他生在这个家庭,也有自身的福报。 虽说业是自作自受,但缘起法又有错综复杂的关系,不是孤立的。 所以也会出现另一种可能,有的父母亲德行各方面都很好,但感得的儿女未必出色; 有的父母不怎么样,可生的儿女很出色。 就像古代的三皇五帝,尧的儿子不怎么样,舜的父亲也不怎么样。 这是什么道理呢? 父亲和儿子,儿子和孙子,能生在一个家庭,有各种复杂的因缘,可能是善缘,也可能是不善的缘。 但总的原则是自作自受,其他情况有一定的相对性,不能绝对地说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”,只是有这个可能。
“《戒经》云: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”
《戒经》说,即使再长远的时间,即使经过百劫,业也不会自动消失。 所有的业都储藏在阿赖耶识中,这个储藏室中的信息是不会自动抹掉的,不像电脑硬盘还会崩坏。 一旦因缘成熟,必定是要受报的。
以上,是关于业的总则:业决定之理,业增长广大,业不作不得,业作已不失。 我们要反复思考这些原理,对业果法则生起定解。
第四十三课
二、十不善业道
“如是已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,及业增长广大,不作不遇,作已不失者,当先于业果之理如何发起决定而取舍耶? 总之,善行恶行运转之门决定为三。”
前面学习了业的总相,使我们了解到世间苦乐的因果原理,即行善招感快乐,作恶招感痛苦,进而认识到业增长广大、业不作不遇、业作已不失的基本特征。 然后还要进一步认识业的差别,才懂得如何取舍。 业的差别很多,主要是十种不善业和十种善业。 这是欲界众生最突出的业。 此外,还有色界、无色界的业,解脱的业,包括菩萨从众善奉行到饶益一切有情的修行,都属于业的范畴。 所有这些业,必须以止息十不善业、修习十善为基础。 所以,宗大师首先为我们讲述了十不善业,主要表现在身、口、意三个渠道。
“十业道虽摄不尽三门之一切善不善业,然善不善之诸粗显重罪,世尊摄其要者说十黑业道。 若断除彼等,则大义之要亦摄入十,故说为十白业道也。”
十种业道虽然不能涵盖身口意表现的所有善业和不善业,但其中最粗显的重罪,世尊归纳为十种黑业,即不善业。 如果能断除十种不善业,就是十善业道。 这是最粗显的白业,而最粗显的黑业就是十不善业。
“《俱舍颂》云:于中摄粗重,善不善随类,说为十业道。”
《俱舍颂》说,对于粗重的业行,即善业和不善业两类,每类各有十种,即十善业和十不善业。
“《戒经》亦云:护语及护意,身不作诸恶,此三业道净,当得大仙道。”
《戒经》也说,持戒要从哪里修呢? 就是防护三业。 因为三业是所有善行和不善行产生的途径。 你要持戒,要止恶,就要防护三业。 护语,不要乱说话; 护意,防范贪嗔痴的生起; 护身,不去做种种不善行。 通过防护三业,达到防护十不善行的效果。 如果三业清净,将圆满成佛之道。
“是故《十地经》中称赞断十不善戒律之义。”
所以在《十地经》中,把断除十种不善也称为戒,即十善戒。 所以说,十善就是菩萨戒的基础。
“《入中论》亦摄云:诸异生类及声闻,独觉定性与菩萨,决定善及现上因,除尸罗外更无余。”
《入中论》也说,凡夫、声闻、定性独觉或菩萨,这些有情在修行中能生起两种结果,一种是现前利益,一种是究竟利益。 不论现前利益还是究竟利益的因,都不能离开戒律,此外并没有别的内容。 从别解脱戒来说,是偏向止恶,止息不善行为。 而菩萨戒的范围更广泛,包括摄律仪戒、摄善法戒、饶益有情戒,涵盖了整个菩萨道的修行。 尸罗是清凉的意思,代表戒律,因为持戒能使我们身心清凉,获得现前利益和究竟利益。
“如是,若于一种尸罗亦不数数修防护心而防守之,而云我是大乘,此诚极为下劣。”
宗大师说,如果一个人对身口意三业都不防护,连基本的人天善行都做不到,一条戒都不持,整天杀盗淫妄,却说什么“我是大乘”,这是极为下劣的表现。 菩萨戒是以摄律仪戒为基础,如果你连别解脱戒的止恶都做不到,还声称我要利益一切众生,这不是自欺欺人吗?
“《地藏经》云:以此十善业道,当得成佛。 若人乃至存活以来,下至一善业道亦不护持,犹云我是大乘,我是求无上正等菩提者,此补特伽罗最为诡诈,说大妄语,于一切佛前欺诳世间而说断灭。 如其愚蒙自作,其死必颠倒堕落。”
这里所引的内容,在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没有看到,可能藏传的译本不太一样。 经中说,如果我们能修十善业道,以这样的因为基础,将来才能成就佛果。 这不是说光修十善业就能成佛了,要搞清楚。 但如果连十善业都不修,成佛简直就没有希望。 如果我们不修十善业道,不持戒,不止恶,根本无法从凡夫心走出来,怎么可能成佛呢? 如果一个人从出生以来什么善事都不做,贪嗔痴样样都来,杀盗淫妄样样都来,同时又自称我是大乘,追求佛果,这种有情最为狡诈,说的是大妄语,是在一切佛前欺骗世人。 造作这样的愚痴行为,死后必然是要堕落的。
宗大师引这段话是有一定针对性的。 当时藏地有些人专修密法之类,觉得心就是佛,我只要观心就行了,不需要修什么善行。 汉地一些禅宗学人也有类似思想:一切福德我都具足了,只要看好这个心,就可以成佛,不需要修什么善行。 这是错误的。
成佛不仅要契入空性,还要成就慈悲,要悲愿无尽,广泛利益一切众生。 这种悲愿的力量是逐渐培养起来的,要通过不断发菩提心,然后修习布施、持戒、忍辱才能圆满。 不是说你证悟空性就什么都具足了,不是这么回事。 甚至有人觉得,我证了空性,什么都无所谓,做一点不善行也无所谓。 这也是不对的。 即使证悟空性后,还要不断消融凡夫心。 如果你不能看好自己的心,不断长养凡夫心,即使见到空性,但因为凡夫心的力量很大,一样会遮蔽你的所见。 所以证悟空性后,对缘起因果应该更加深信,更认真地止恶行善,只是不执著于善恶之相。 这个道理在后面会详细讲述。 这种见属于断灭见,如果你执迷不悟,继续这样走下去的话,死后一定会堕落地狱。
“言颠堕者,当知一切恶趣之异名也。”
前面所说的颠堕,是三恶道的另一种名称。 所以我们要深信因果,止息十不善,奉行十善业,这是一切善法的基础,也是修习解脱道和菩萨道的基础。
过去我曾讲过《十善业道经》,后来整理为《幸福人生的原理》。 这部经告诉我们,十善行是三乘佛法的基础,和本论的思路一样。 所以我们要了解业在修行中的重要性,在生命中的重要性,相信“业创造一切,业决定一切”,对身口意三业特别慎重。
下面正式讲述十不善业的内容,每个业道都会从四方面来判断。 第一是事,即行为的对象。 比如杀生有杀生的对象,偷盗有偷盗的对象。 第二是意乐,讨论行为的思想基础,包括想、烦恼、发起三方面。
第三是加行,即采取的手段。 第四是究竟,就是这件事到底完成了没有。 对于每个业行,都会从事、意乐、加行、究竟四方面,判断有没有构成犯罪行为,这个罪到底有多重。
1. 杀 生
“此中杀生之事者,谓他有情。”
杀生的对象必须是有情,而不是无情。 如果砍棵树之类,就不属于杀生的范畴。 佛教把一切现象分为有情和无情。 有情是指那些有情识的,而且以我们眼睛能看到的为标准。 比如一碗水,其中也有很多微生物,但你不能不喝水。 所以只要眼睛看不到,就不在杀生之列。 从眼睛能看到的动物以上,一直到三世诸佛,都会成为杀生的对象。 比如出佛身血、杀阿罗汉,也属于杀生。 但生命层次不同,杀业构成的罪过也有大小。 为什么有差别? 这不是不平等吗? 其实,这主要是因为生命的价值不一样。 比如人身很难得,所以杀人的罪过就特别重,而杀死蚂蚁的罪过就相对要轻,因为那个身份很容易得到。 而诸佛菩萨是世间福田,如果出佛身血,就会影响千千万万众生的利益,罪过就更不得了。 所以同样是杀有情,罪过大小是不一样的。
“于意乐三中,想者有四,谓如于有情作有情想及非有情想,于非有情作非有情想及有情想,想之一三不乱,二四者错乱也。”
关于杀生的思想基础,从三个方面说明。 首先是想,就是你要杀哪个人的想法,和你所做的事是否相符。 其中包括四种情况,一是有情作有情想,二是有情作非有情想,三是非有情作非有情想,四是非有情作有情想。 其中,一和三是符合事实的,二和四是不符合事实的。 比如我杀此人时,认为他是有情,他本身也确实是有情,然后被我杀了,即想法和事实相符,将构成根本罪。 如果我把这个有情当作是树,一刀砍过去,即想法和事实不符。 那么虽然犯了罪,但相对比较轻。 因为你不知道这是人,就不构成根本罪。 此外,把树木当作树木想,或是当作人想,判罪都不一样。
“于彼发起有差别者,如欲唯杀天授而起加行,若误杀祠授者,则不成根本正罪。 盖于彼中须想不乱。”
如果行动和开始的想法有差别,比如我要杀某某人,结果杀错了,杀了另一个人,就不构成根本罪。 对罪的判断,必须根据你的想法判定。 想法和行为吻合,才构成根本罪。 佛法非常重视动机,这是判断是否犯罪和罪行轻重的重要原因。 戒律对每一条戒的判断,都要看你是否有心,精神是否正常,这是关键所在。 如果没有心,或精神不正常,罪过就会降低,甚至无罪。
“若于加行时,有念任谁亦杀之,总发起者,则无须错乱与不错之别矣。”
如果有人说,我不管看到谁都要杀。 那么不论他杀了什么人,都构成杀业的根本罪。 因为他是总的发起,并没有限定杀什么人,也没有错不错的分别。
“以此理趣,于余九中,如应当知。”
根据这个原理,其他九种业行的判罪都一样。
“烦恼者,三毒随一皆可。”
除了想法以外,每种犯罪还有烦恼的基础,那就是贪痴嗔三毒。 任何一种不善行都是建立在三毒的基础上,或是因为贪心,比如贪对方的钱; 或是因为嗔心,比如对方伤害了你的利益; 或是因为愚痴,比如信仰邪教、产生邪见之类。 佛世时有个弟子叫央掘魔罗,皈依佛陀之前跟着一位老师学习。 老师因为听信谗言而故意害他,让他杀一千个人,说这样做了才能生天。 他信以为真,结果造下很多杀业。 前些年日本的奥姆真理教,在地铁站放沙林毒气,制造世界末日的恐怖气氛。 这些都是因为愚痴,不一定是出于嗔心或仇视社会。 总之,因为三毒的任何一种烦恼造作不善行,都属于犯罪。 那么,如果出于慈悲去做同样的事呢? 这在菩萨戒是有开许的,但不属于十不善的范畴,也不属于别解脱戒的范畴。 可见,不同的戒有各自的尺度。 如果持别解脱戒,就要按别解脱戒的规范,不要超越这个度,否则就是犯戒。
“发起者,希欲杀害。”
三是发起,就是准备把他杀掉。 每个犯罪行为都有这些思想基础。 一是我想杀某人,这个想法和事实相符; 二是烦恼生起的基础,因为贪心、嗔心或愚痴而造业; 三是发起,决定要把他干掉之类。 这是意乐中判断犯罪的三个思想基础。
“加行者,自作或教他作,二者皆同。”
接着是加行,即犯罪的手段和方式。 其中包括自己动手或请人帮忙两种,结果是一样的。 比如有人说,我受了戒不能杀生,买些鱼叫别人帮我杀,这样既能吃到新鲜的鱼,又不犯杀生戒。 没这样的好事,罪过一样大,甚至更重。 因为你让别人也造了杀业,罪业就要加倍。
“加行体性者,或器或毒、或明或咒等门中,随一而作。”
关于杀生使用的手段、工具和方法,或是用刀、枪、石头、暗器等器具,或是用毒药,或是念咒等,不管什么手段,只要把别人杀死了,罪过都是一样的。
“究竟者,谓以彼加行为缘,或即尔时,或于余时,死在己先也。”
所谓究竟,就是你动手之后,这人可能当时就死了,也可能过一两个小时或一两天再死,但有一个前提,必须死在你的前面。 如果死在你后面,你就不会构成根本罪,只是加行的罪。
我们判断一种犯罪行为,首先有业罪,如果你受了戒,还要加上戒罪。 如果没受戒,只有一重业罪。 那是否不受戒更好呢? 要知道,受戒的功德很大。 你受持一条戒,功德是无量无边的。 所以自己要算一算,哪种对修行更有好处。
2.. 不与取
“不与取之事者,谓随一他所守持之物。”
第二,偷盗的业罪,戒律中叫“不与取”,我觉得这个说法更精确。 因为盗显得比较狭隘,而不与取的范围更明确:凡是别人没有给你的东西,不管你用坑、蒙、拐、骗、偷、抢还是什么手段,只要你把它占为己有,都属于偷盗的范畴。 偷盗的对象,就是别人拥有的东西。
“意乐三中,想及烦恼如前。”
探讨犯罪的心理基础,主要是从想、烦恼、发起三方面来考量。 其实不论学佛与否,我们每天都在发心,只是平常人发心的基础是贪嗔痴,而我们现在要发的是出离心、菩提心。 不同只是在于所发的心,但发心本身没什么不同。 比如我要读书,我要吃饭,我要赚钱,其实也是发心。 在三种意乐中,想、烦恼也和杀生的心理基础一样,可能因为贪心去偷; 可能因为嗔心去偷,看别人发财不舒服; 可能因为愚痴去偷,比如有人觉得寺院的东西很吉祥,就随便拿了回家。 不论因为贪心、嗔心还是愚痴而发起,都是一样的。 想也有乱和不乱的分别,不乱才构成根本罪,否则就构成方便罪。
“发起者,他虽未许,而欲令彼物离其原处也。”
不与取的发起,是在对方没允许的情况下,只要把这个物品搬离原处,就构成不与取。 比如别人的东西放在外边,你不好意思马上拿走,先把它放到偏僻处,让物主找不到,最后再把东西拿回家。 只要以偷心搬动这个东西,就构成不与取。 如果没有偷心的话,搬一搬是不会构成不与取的。 可见,发心才是最根本的。
“加行中之作者如前。”
认识到犯罪的思想基础,然后是加行,即犯罪手段。 这和前面杀生所说的一样,包含自作和教他作。 或者自己去偷,或者指使别人去偷,结果都是一样的。
“加行体性者,以势劫暗盗,任何所作亦同。 又或借债及受寄托,以余谄诳方便不与而取。”
加行体性就是不与取的手段,比如以权力掠夺,或是暗中偷盗,或是坑蒙拐骗,或是借贷不还,或是吞没别人寄存的东西,或是说一通好话,让人在迷迷糊糊之下,东西就被你拿走了。 诸如此类的手段,都属于不与取的范畴。
“若为自为他,或为损恼彼等而故作者,皆成不与取业。”
至于你的动机,或是为了自己去做,或是为了他人去做。 比如有人说,我要孝养父母,不搞点钱没办法。 《阿含经》记载,舍利弗和目犍连在家时有个朋友,很能搞各种社会关系,弄了很多钱。 舍利弗听说他做了很多非法事,就质问他。 结果他说,我的老婆很会花钱,我的父母又怎么样。 舍利弗尊者就告诉他,这些都不是理由,不管你是什么目的,只要用非法手段,将来承担罪业的是你自己。 所以说,即使我们是为了成就佛教事业,也不要用非法手段,否则将得不偿失。 还有一种是为了让别人生气而故意做的,就像现在有些仇富行为。 总之,只要不是别人给你的东西,拿了就属于不与取。
“究竟者,谓生得心。 又若教他或劫或盗,彼生得心,即足成罪。 譬如遣使杀他,随彼死时,自虽不知,使杀者即生根本罪也。”
不与取业怎么才算完成了呢? 当你想着“我已经拿到手”的时候,不与取业就形成了。 如果你叫别人帮忙去偷东西,当此人认为“我已经得手”时,你的不与取业就形成了。 就像你派人去杀人,虽然你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死的,但当他被杀死的时候,你的根本罪就形成了。
3. 邪 淫
第三是邪淫,主要指合法夫妻以外的性关系。 此外,即使是合法夫妻,如果在特定的日子、场所发生性关系,也属于邪淫。
“邪淫之事有四。 非所应行者,谓母等及诸母所守护之女人,并诸男与不男及出家女也。”
邪淫也从四个方面来判断。 第一从对象来说,除了合法妻子以外的其他人,不应该成为淫欲对象。 包括有监护人的女子,还包括男子、不男不女和出家女众。
“非支者,除产门外之口等也。”
第二是非支,在正当产道以外的其他处行淫。 这是指夫妻之间,虽然关系合法,但不在正当途径去做,也属于邪淫。
“非处者,如师长等之附近,塔寺处等。”
第三是非处,即使是合法夫妻,在你尊敬的师长住处附近,或是在寺院、佛塔边,都不可以有这些行为。
“非时者,妇女孕期中,或住斋戒等也。”
第四是非时,即使是合法夫妻,在妇女怀孕期间,或是持八关斋戒的日子,也不可以有性行为。
以上是从邪淫的不善业来说。 其实,邪淫的戒罪也可以从这些方面判断。 因为戒罪主要是建立在业罪的基础上,当然还有戒罪的判断标准。 比如每条戒都有几个条件,有的是五缘成犯,有的是六缘成犯。 具足相关条件就构成根本罪,否则就是方便罪。
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《摄抉择分》云:‘于彼彼想。’ 谓须不错乱。”
意乐就是犯罪的心理基础,其中的想,正如《摄抉择分》所说,就是你想发生性关系的人,必须和实际对象是同一个。 如果情况不同,判罪是不一样的。
“毗奈耶中,不净行之他胜罪,谓想乱不乱悉同。”
前面讲的是业罪,有所想的和实际是否符合的区别。 如果符合,犯的是根本罪; 如果不符,犯的是方便罪。 但从戒律来判断,不论你想的人和实际情况是否符合,只要你做了,就犯根本罪。
“《俱舍注》云:于他人妻作己之妻想而行欲者,不成业道。”
再引《俱舍注》说:如果你把别人的妻子当作自己的妻子行淫,是不构成根本罪的。 当然,如果你明明知道对方是别人的妻子,却把她当作自己的妻子来想,这是不可以的,是自欺欺人。 这里说的“于他人妻作己之妻想”,是你确实搞错了,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,自己故意那么想。
“于他妻作余人之妻想而行欲者,成与不成,其有二说。”
如果把某人的妻子当作另一个人的妻子,然后发生性关系,能不能构成根本罪? 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,一种是成根本罪,一种是不成根本罪。
以上说的是邪淫的心理基础,所想是否和事实相符,将直接影响到对犯罪的判断。
“烦恼者,三毒俱可。”
邪淫的心行基础,不管是贪恋对方的女色,还是带着嗔心去强奸对方,还是因为愚痴,想多生几个孩子之类,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烦恼,结果都是一样的。
“发起者,欲行不净行。”
做什么都有发心,犯罪也不例外。 邪淫的发心,就是要和对方发生性关系。
“加行者,于彼事进趣。”
邪淫的加行,就是实际去实施。
“究竟者,两两交会。”
邪淫的究竟,就是这个行为已经构成,而不只是想一想,结果没做成。
如果这些条件都具备,就构成了邪淫的业罪。 受过戒的人,还会构成戒罪。
第四十四课
4.妄 语
“妄语之事有二,谓见闻觉知四,又与彼相反之四也。”
第四是妄语的业罪。 妄语的对象,主要是见、闻、觉、知四种,即我们看到、听到、感觉到、知道的。 见闻觉知是建立在六根的基础上,是我们通过六根掌握的信息。 见是眼根的作用,闻是耳根的作用,觉是鼻、舌、身的作用,知是意根的作用。 此外,则是没有见到、没有听到、没有感觉到和不知道的。 所以妄语的事有八种,即八种真,八种妄。 比如见到了说没见到,听到了说没听到,感觉到说没感觉到,知道了说不知道; 或是没见到说见到,没听到说听到,没感觉到说感觉到,不知道说知道,这八种属于妄语。 反过来,见到了说见到,听到了说听到,感觉到了说感觉到,知道了就说知道; 而不见、不闻、不觉、不知,就说不见、不闻、不觉、不知,这八种就是真实语,所谓“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”。 所以说,妄语是建立在认识的基础上。
“所知境者,能解义之他有情也。”
妄语的对象,必须是能领会你所说意思的有情。 对方能听懂你的话,妄语才能达到欺骗目的。 如果对方根本听不懂你说的话,你想骗他也骗不成。 比如你对不懂中文的外国人说中文,或是对鸡鸭猫狗,想妄语还妄语不成。 因为对方不能领会,你骗不了他。
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见等欲言不见等。”
妄语产生的思想基础,也包括想、烦恼、发起。 想就是想法,比如你明明见到了,却准备说成没见到,等等。
“烦恼者,三种皆可。”
我们有时是因为贪心说假话,你看现在社会上做生意的人,为了多赚一点钱,不断地说假话。 有时是因为嗔心,因为看不惯某个人,就不想好好和他说话,乱说一通。 有时是因为愚痴,都有可能。
“发起者,欲变更而说。”
妄语的发心就是要改变事实真相,不让对方知道实情。
“加行者,或语,或默然忍受,或动身表相。”
加行就是通过什么手段妄语。 有时是自己说如何如何,自吹自擂。 有时虽然没说什么,但对别人的问话,以默然表示认可。 比如别人说你证得阿罗汉果了,你不表示反对,等于默认,还让人觉得你深不可测,这也是妄语。 或是嘴上没说,但以动作表示一下,给人错误信息,同样也属于妄语。 因为身体也有语言,这些都能达到欺骗的效果,不一定说出来才是欺骗。 所以不管用什么手段,只要想着欺骗别人,并且达到目的,就犯了妄语罪。
“为自为他而说亦同。”
不管你说妄语是为了自己还是别人,结果都一样。 现在社会上生存不易,最近在定慧寺讲经,就有居士问,老板要我说假话,做假帐,否则饭碗就要砸掉,怎么办? 要知道,虽然这么做不是你的意愿,但只要你说了假话或做了假账,犯罪也有你的一份。 所以在家人修行很难,因为他要吃饭,很多事身不由己。 想想我们出家人真是有福,不必为了生存操劳,每天可以学佛修行,为真理,为解脱。 所以大家要珍惜这个福报,福报享完,你就当不成出家人了。 你看很多人过着过着就不行了,结果离开僧团,到社会上去受罪。 受到受不了,然后又回来,总在折腾。
“此中妄语、离间、恶口三者,虽教他作,亦成彼罪。”
除了妄语外,包括离间语、恶口之类,如果你叫别人做,也会构成根本罪。 十善业关于语业有四块,即不妄语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绮语。 在五戒中,都统摄在不妄语的范畴,但这些还是有一定区别的。
“《俱舍注》中谓:语业四种,教他亦成业道。”
《俱舍注》中说,语业有四种,比如你教别人打妄语,或是说恶口、绮语、离间语,也会成为不善业。
“毗奈耶中则言:生彼等之究竟罪,须自说也。”
但戒律的判罪标准不一样,从戒罪的角度来说,必须自己说,才构成根本罪。
“究竟者,他了解也。 若其不解,仅成绮语,此《俱舍注》中说也。 离间、恶口亦同之。”
怎样才算构成妄语业呢? 就是你说了之后,对方知道你在说什么。 从欺骗来说,你说了假话,有人会被骗,也有人不会被骗,但不管对方是否上当,只要他听懂你在说什么,你就构成了不善业。 不会因为对方没有被骗,就不构成犯罪行为。 但如果对方没听懂你的话,那就属于绮语,即没有意义的话。 这是《俱舍注》中说的。 离间语和恶口的性质也是一样,你说了离间语或恶口,对方没听懂,都属于绮语的范畴。
十不善业是身口意三业表现出来的比较粗重的犯罪行为。 其中,身体的行为有三种,即杀、盗、淫; 语言的行为有四种,即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; 思想的行为有三种,即贪、嗔、邪见。 这些不善业形成了三恶道之因,反过来说,十善业就是三善道之因。 所以,十善和十不善是构成六道轮回的因。 我们要摆脱轮回,就要从止息十不善业入手,修习十善业,才能继续获得暇满人身,这是我们修学佛法、成就解脱乃至佛果的基础。 当然《道次第》也告诉我们,十善十不善并不能概括一切善行和不善行。 尤其是善行,内涵非常深厚。 了解十善和十不善,只是作为止恶行善的入手处。
5.离间语
“离间语之事者,谓诸和顺及不和顺有情。”
离间语也叫两舌,就是挑拨离间,制造矛盾,破坏他人的和谐关系。 离间语所缘的境,包括关系和谐或有矛盾的人。
“意乐三中,想及烦恼同前。”
意乐即犯罪的思想基础。 第一是想,你要破坏的对象和事实是否相符。 如果两者是一样的,将构成根本罪。 如果你想破坏的对象和事实不符,就不构成根本罪。 第二是烦恼,这么做是出于贪心、嗔心或愚痴,不论哪一种,构成的罪业是一样的。
“发起者,于和顺有情欲令离间,于不和者欲不和合也。”
发起就是你要达到什么目的,比如让关系和谐的人闹矛盾,反目为仇,或是让关系不和谐的人进一步扩大矛盾,你就可以从中捞取利益,或是达到某种目的。
“加行者,随以谛实、不实之语及雅、非雅之词,为自为他而说俱可。”
加行是用什么方法破坏对方的关系,不论说的是事实,还是不实之语; 也不论说得文绉绉的,还是说得非常粗暴; 或是为了自己,或是为了别人…… 不管用什么手段,都会构成犯罪。
“究竟者,离间之语他了解也。”
只要你说了具备以上条件的话,而且对方了解,离间语的业罪就形成了,并不一定要破坏他人的和谐关系才构成犯罪。
6.粗恶语
“粗恶语之事者,谓所忿恨之有情。”
粗恶语也叫恶口,就是用粗暴的话伤害他人。 粗恶语的对象,通常是你不喜欢乃至嗔恨的有情。
“意乐中,想及烦恼同上。”
粗恶语的意乐中,想、烦恼和前面所说的妄语等一样。
“发起者,欲说粗恶语。”
粗恶语的发起,是在嗔恨心的状态下,说一些话去伤害对方。
“加行者,随以实、不实之语,依彼种性、身体、戒律、威仪等过失而说不和雅之言。”
粗恶语的手段,不管用真实还是不真实的话,比如讽刺别人种性低劣; 或者用身体的不足伤害对方,说别人长得难看; 或者说别人的戒律持得不好,行为不检点…… 总之,带着嗔恨心而不是善意,攻击对方的某些不足或过失。 可能对方并没有这个过失,是你故意丑化别人。 也可能对方确实有某些缺陷,然后你用粗暴的语言去伤害对方,这些都属于粗恶语的范畴。
“究竟者,随其所说之境,彼解其义也。”
当你说了粗恶语,而且对方能理解,就构成了犯罪行为。
7.绮 语
“绮语之事者,即诸无义利之言。”
第七是绮语,就是说一些没意义的话,典型的吹牛。 比如说些诲淫诲盗、情歌艳词、八卦是非,凡是对你生活、工作、修行、人生没有改善的话,都属于绮语。 这是人们最容易犯的,罪过也相对较轻。 因为多数人都很无聊,很容易在一起瞎扯。 这是对生命极大的浪费,就像嚼木屑一样,一点营养都没有,只能增加散乱、妄想、放逸。
出家人的庄严是什么? 就是寂静。 你看那些话特别多的人,内心往往很浮躁。 而圣者是非常安静的,除了必须说话时会说。 如果对方没有需要,他的心就安住在宁静的状态。 而凡夫心总是飘浮着各种妄想和情绪,所以要不断地往外倒垃圾。 其实绮语就是倒垃圾,东家长西家短,是典型的凡夫行。
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谓于彼作彼想。 然此中即于所欲说之事随想而说,不须了解之对境。”
绮语其实没有特定对象,想什么说什么,一会儿东,一会儿西,一会儿南,一会儿北,也不一定要和事实符合。 如果符合,就是单纯的绮语。 如果不符合,就是绮语加妄语。
“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”
绮语,随贪心、嗔心或愚痴三者之一生起。
“发起者,欲不相续之杂乱而说。”
绮语的特点,就是没有稳定的心行,比较杂乱。
“加行者,于绮说进趣。”
绮语的渠道,就是不断胡思乱想,以散乱心而说。
“究竟者,说绮语竟也。”
只要把绮语说出口,绮语业就形成了。
以上的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,都属于语业的范畴。 最后是三种意业。
8.贪 业
“贪心之事者,谓他之财物资具。”
贪心就是贪婪的心,其对象是别人的财物等,对此生起占有之心。 这里说的只是占有之心,而不是已经占有了。 如果用偷、抢等方式占有,就不只是贪业,还包含不与取。
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彼事作彼想。”
贪的思想基础,在想的方面,是所贪对象和事实相符。 比如我看上某人的汽车,看上某人的房子,这些想法和我要占有的对象相符。
“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”
烦恼就是贪的思想基础,由贪、嗔、痴之一生起。
“发起者,欲属为我之所有。”
发起就是想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,希望占有它。
“加行者,于所思事进趣而作。”
加行就是不断想着我应该怎样得到对方的财物。
“究竟者,想彼财物等,愿当属我也。”
所谓究竟,在想着他的财物要属于我的过程中,贪业就完成了。
9.嗔 业
“嗔心之事及想与烦恼,同粗恶语。”
嗔恨心的对象、想和烦恼,和粗恶语一样。 其对象是所嗔恨的有情,想也存在乱和不乱的问题,烦恼还是三种随一。
“发起者,欲行打等。 或作是念,曷当令其被杀及缚,又或由他缘,或自任运,于其受用而成衰败。”
嗔心的发起,就是想要伤害别人。 比如希望这个人被杀被抓,坐飞机掉下来,坐车给撞了,走路摔了跤,生意越做越亏本等等。 通过希望对方倒霉来发泄嗔恨,从中得到满足。 嗔恨心也能带来“快感”,但这是不正常的快感,不健康的心理。
“加行者,于彼所思而作加行。”
加行就是手段,不断想着这件事,也不断创造条件使对方受害。
“究竟者,决定为打等之事。”
究竟是决定伤害对方,心里发狠,觉得一定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。 产生这种强烈的意愿,嗔恨心就完成了。
10.邪 见
“邪见之事者,实有之事也。”
邪见属于痴的范畴。 邪见的事,属于真实存在的。
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所谤事为谛实想。”
邪见的思想基础中,关于想的部分,是对自己所诽谤的事产生确定,认为这是真的。 比如认为没有三宝,没有因果,没有前世后世,在他的观念中,这些是真实不虚的,事实如此。 比如邪见者认为人死如灯灭,他确实觉得是这么回事。
“烦恼者,三毒随一。”
产生邪见的烦恼,或贪或嗔或痴,三者之一都是可以的。 就像前面说的四种语业,有的从贪生起,有的从嗔生起,有的从痴生起。
“发起者,欲为诽谤。”
邪见的发起,是准备要诽谤。
“加行者,于其所思加行进趣。”
邪见的加行,是对自己所想的事不断努力,比如宣扬人死如灯灭的观点,或认为没有因果等,并把这种观点表达出来。
“此复有四:于因谤者,谓无善行恶行等。 于果谤者,谓无善恶二者之异熟。”
邪见是对真理的诽谤,破坏人们对世界的正确认识。 当然作为邪见者来说,他本身不是有心诽谤,而是在宣说自己的主张。 只是这种观点的本身就在否定真实,诽谤真实。 邪见包含几种诽谤,一是对因的诽谤,认为没有善行恶行,其实就是否定道德和罪恶的存在。 二是对果的诽谤,否定善行将招感快乐,不善行将招感痛苦的结果。
“于作用谤中又分三,谤殖种及持种之作用者,谓无父殖种、无母持种也。”
除了对因果的否定,还有对作用的否定,包括三种。 首先是否定父母的意义,否定人间的伦理纲常。 曾经有个居士的儿子寄了张剪报给她,内容叫“互不亏欠”。 意思是父母生育子女,只是父母的需要而已,本身就出于私心,不存在什么恩德。 中国古代也有这种思想,认为父母生了儿女,对儿女并没有恩情可言。 这在佛教看来是一种邪知邪见,属于作用谤。
“谤去来之作用者,谓无从前世来于此世,及由此世趣于后世也。 谤当生之作用者,谓无化生之中有有情也。”
其次是诽谤生命轮回的作用。 印度当时有些外道认为人死如灯灭,顺世外道就是典型,不认为生命有前生今世。 还有诽谤当生的作用,就是否定中有。 佛教认为生命有四个阶段,分别是本有、生有、死有、中有。 中有是这期生命到下期生命的过渡。 这里说的谤因、谤果、谤作用,基本是唯物论的特点。 今天这个社会之所以道德沦丧,就和民众的主流知见有关。
“于实有谤者,谓无阿罗汉等。”
对真实有的诽谤,是否定阿罗汉等圣者的存在,认为世间没什么圣贤。 就像达尔文的进化论,认为人只是比动物进化得完整一点,和动物没什么两样。 只有高级动物和低级动物的区别,哪有什么圣贤,哪有什么前世来生。 这是典型的邪见。
“究竟者,决定诽谤也。”
邪见的究竟,不仅自己有这种主张,同时还把这种主张表现出来,达到否定真理的效果。
“此中意业思者,是业非业道。”
这里把业和业道作了区分。 业道是业表现出来的渠道,而业是指这个行为本身。 意业的思,是意识和思心所相应而产生的。 思就是造作,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经过思的阶段,包括审虑思、决定思、动身发语思。 比如我们要盖三宝楼,首先用两三年时间考虑怎么盖,这个过程是审虑思。 然后做出决定,一定要盖,这个过程是决定思。 最后正式开始盖,这个过程是动身发语思。 所以业以思作为它的体,而思代表业的本质。
“身语七支者是业,以是思惟所履之事故,亦是业道。 贪心等三者,是业道而非业也。”
十不善业中,有身业三支和语业四支。 比如你杀生、不与取、邪淫、妄语等,本身是业,同时也是业表现的渠道。 而意业的贪嗔痴三支只是业表现的渠道,还没有构成业。
第四十五课
三、依不善业论业果轻重
第三个问题,是依十不善业讨论业果的轻重,即从哪些方面判断业果的轻重,什么样的业会感得重的果报,什么样的业感得轻的果报。 这里从《本地分》和四门力大两部分说明。
1.依《本地分》说六种业果轻重
“《本地分》中说六种业重。”
《本地分》出自《瑜伽师地论》,该论共分五部分,第一是《本地分》,是该论最重要的部分。 其中讲到,在六种情况下,业能感得重果。
“一、现行者,谓以三毒或极猛利无彼三毒所发起业。”
第一是现行。 如果我们以贪心、嗔心或愚痴造作不善行,或以极猛利的无三毒之心造作善行,就会招感重大的果报。 前面讲过,业能增长广大,它所招感的果报,超过外在种子感果的百千万倍。 为什么业有这么大的潜力? 因为业的本质就是心念。 我们说业的潜力很大,其实是心的潜力很大。 可以说,心的力量有多大,业的力量就有多大。 因为心是无限的,所以,任何一种业遇到适当的缘,产生的结果也非常壮观。 想一想,整个世界都是我们心念的显现,包括太阳、地球、月亮。 心确实就有这么大的力量。 如果我们了知心潜在的无限性,就不会奇怪,业能招感那么重的结果。 尤其是以猛利三毒所造的业,招感的果报当然特别重。
“二、串习者,谓于长时亲近修习,若多修习善不善业。”
第二是串习。 业如果只做一次,力量并不会很强。 但如果不断地做,贪的人经常贪,偷的人经常偷,嗔心重的人经常起嗔心,这种心行就会不断积累,使念头的力量强大无比。 我们每做一件事,首先是起心动念,如果动了要杀生或偷盗的不善念,在做的过程中,又会不断强化这种念头,增长贪心或嗔心。 久而久之,这种业行的力量会因不断重复而壮大,果报也将巨大无比。 持戒就是帮助我们止息不善行,并对已经做过的赶快忏悔,不让它延续下去,业的力量就不会无限增长。
“三、自性者,谓身语七支前前重于后后,意之三业后后重于前前。”
第三是自性,从业的自身来判断。 在十不善业中,哪种更重,哪种更轻? 身业和语业七支,是前前重于后后。 也就是说,杀生比偷盗更重,偷盗比邪淫更重,邪淫比妄语更重…… 以此类推,都是前一种重于后一种。 而在贪、嗔、邪见三种意业中,是后后重于前前,邪见最重,嗔心其次,贪心最轻。 因为人有邪知邪见后就会断善根,将永远沉沦,遇不到佛法。 嗔恨心也厉害,是生命中具有极大破坏性的心理,可以一下子摧毁你所修的功德,所谓“一念嗔心起,百万障门开”,比起邪见还是要轻一些。 相对来说,贪感得的果报就更小了。
“四、事者,谓于佛法僧师长等处为损为益,名重事业。”
第四是事,即造业的所缘境不同,业的轻重也不同。 如果这些不善行伤害的对象是三宝,是师长,业报就会更重。 在所有罪业中,有五种特别重,即杀父、杀母、杀阿罗汉、破和合僧、出佛身血,称为五无间业。 相比之下,伤害普通人的罪过就比较轻,伤害动物的罪过就更轻。 即使在动物中,伤害小动物比大动物的罪过轻,伤害看不见的动物比起看得见的罪过轻。 所以说,犯罪的所缘境不同,构成的罪业轻重也不一样。 这个道理下面会进一步说明。
“五、所治一类者,谓一向受行诸不善业,乃至寿尽而无一善。”
第五,如果一直造不善业,从来不修善业,也不忏悔,不善业从来没得到抑制或清洗,而且很执著地做着,对自己的杀盗淫妄很得意,觉得自己干得很出色,最终要感得的果报将很重。 反之,尽管你造了不少不善业,但经常忏悔,或是诵诵经、拜拜佛,不善业多少可以得到对治。
“六、所治损害者,谓断所对治诸不善业,远离贪等,令诸善业离欲清净。”
第六,所对治的这些罪业被彻底断除。 前五条是从不善业的积累来说,第六条是从善业来说的。 比如阿罗汉,通过戒定慧的修行远离贪嗔痴,并断除所有不善业,使修习的善业圆满清净,所作已办,不受后有。 这种善业的力量是纯粹的,非常强大,不受凡夫心的任何干扰。
“《亲友书》亦云:恒时耽著无对治,具德所依业由生,善与不善五大端,当勤修习彼善行。”
《亲友书》的这个偈颂,包含前面所说的六种情况。 在长期坚持并以猛利意乐发起、且未加对治的行为中,能招感最大果报的,正是三宝和父母这五种所缘境。 也就是说,对三宝和父母行善将感得极大乐果,而对之作恶将感得无量苦果。 所以,我们应该精进不懈地对三宝和父母修习善业。
“此以三宝等为功德所依,父母等为有恩所依,分之为二则成五也。”
这是以佛法僧三宝作为功德的所依,父母作为恩德的所依,如果把父和母分开计数,再加上佛法僧三宝,就是前面所说的“五大端”了。
以上引用《瑜伽师地论》,从六方面判断业的轻重。
2.依四门力大说业果轻重
接下来从田门、依门、物门、意乐门四个角度,说明业的轻重。
① 田门力大
“田者,罪福之田也,三宝、尊长及等同尊长与父母等是。”
第一是田门力大。 所谓田,就是我们造罪和种福的所缘境,这是招感痛苦、长养福报的土壤。 因为土壤不同,我们在田里播下种子,将来感得的果实也不一样,所以我们要培植福田。 福田有悲田、敬田、恩田三种。 三宝属于敬田,恭敬三宝能获得无量福报。 父母属于恩田,有恩于我们,理应报恩,也能因此获得福报。
“于此等前,虽无猛利意乐,稍作损益,罪福大故。”
我们对敬田、恩田等培植福德或犯下罪过,效果都是加倍的。 哪怕你不是带着强烈的供养心或猛利的犯罪心,但因为所缘的特殊性,只要稍微做一下,感得的福报或苦果都很大。 反过来说,如果生起猛烈的意乐去供养三宝和父母,或是对他们犯下过错,那么,福报和罪过将是无量无边的。 我们知道,土地有贫瘠和肥沃之分。 肥沃的土地上,稍微播一点种,就能长出很好的庄稼。 而在贫瘠的土地,播种后即使小心呵护,也只能长一点点。 生命内在的田也是一样。 三宝的福田、父母的恩田属于肥沃的土地,如果修供养或犯罪,产生的力量将非常大。
“又《念住经》云:若三宝之物,虽极微小,不与而取,后仍归还。 其物属佛及法者,即当清净。 倘属于僧,则在僧未受用以前,不成清净。 若系食物,则堕大地狱。 若是余物,当于无间近边之大黑暗狱中受生也。”
《念住经》说,哪怕很微小的三宝物,你不与而取,占为己有,即使后来归还了,会怎样呢? 如果属于佛和法的物品,只要归还后,你的行为就算清净了。 但如果是属于僧众的物品,在僧众受用前你就不与而取,即使归还后,行为也是不清净的。 如果是盗用食物,将堕落大有情地狱; 如果是其他物品,将堕落黑暗的近边地狱。
“菩萨者,为最有大力之善不善田。”
菩萨也是世间最大的福田,不论生善还是生恶,都是最有力量的。
“如《入生信力印经》云:若以忿心背菩萨坐,而作是言:此极恶人,我不看视。 较以忿心将十方一切有情逼入黑暗狱中,罪尤重大而无可数量。”
《入生信力印经》说,如果以嗔恨心背对菩萨而坐,然后说:这人很可恶,我不想看他,不想理他。 当你对菩萨生起这样的嗔心,罪过到底有多大呢? 比起以嗔恨心将十方一切众生都逼到黑暗地狱罪过更重,而且不知道重多少,难以计数。
“又于菩萨生嗔害心,出不雅言,较将尽恒河沙数诸窣堵波毁坏、焚烧,所生之罪,如上所说。”
此经还说,如果对菩萨起嗔恨心,以不雅的语言诽谤,由此造成的罪过,比起毁坏恒河沙数佛塔的罪过更为严重。
“《入定不定印经》云:若于胜解大乘菩萨前,净信瞻视,称扬赞叹,较将十方剜眼有情以慈悯心仍生其眼,复将前诸有情放出牢狱,于转轮王位或梵天乐而安立之,所生福德尤为超胜,无可数量。”
胜解大乘菩萨,就是胜解行地的菩萨,还不是见道的菩萨,只是地前的菩萨。 《入定不定印经》说,如果你以欢喜心亲近菩萨,以清净心瞻仰菩萨,称扬赞叹菩萨的功德,这么做的功德有多大呢? 比起以慈悲心为全世界眼睛被挖掉的有情装上眼睛,同时将他们从地狱中解放出来,让他们去当转轮圣王,或生到梵天享受快乐,相比之下,亲近菩萨招感的福德更为超胜,不可限量。
“《最极寂静神变经》云:若于菩萨所修善行,下至一抟之食施于傍生之善为作障难,较杀南赡部洲一切有情,或劫夺其一切财物,所生之罪,尤无数量。”
《最极寂静神变经》说,如果你在菩萨修善行时设置障碍,哪怕是给猫狗一把食物这样微小的善行,只要你障碍了,由此产生的罪过,比起杀死南赡部洲的一切有情,或夺走他们的全部财物,还严重无数倍。
“故于此处应极慎重。”
所以说,对三宝、菩萨这些福田要特别慎重,必须具足信心,避免不恭敬的行为。
以上告诉我们,不同的田所产生的福报和罪过力量悬殊。
② 依门力大
依门告诉我们,以不同身份修习善、不善行,产生的功德和罪过是不同的。
“如铁丸入水,虽小沉底。 若作成器,虽大上浮。 不善巧者与善巧者所作之罪,重轻亦同。”
这里举了一个比喻。 就像铁丸虽然很小,可把它扔到水里就下沉了。 但如果把铁做成轮船,哪怕是万吨巨轮那么重,一样可以浮在水面。 这说明什么? 就是善巧和不善巧的问题。 如果有善巧,万吨轮都能浮起来; 如果不善巧,小铁丸也会下沉。
“盖谓追悔先罪,守护后恶,罪不覆藏,修善对治者,是为善巧。”
如果造罪后及时发露忏悔,发愿以后再也不做,同时皈依三宝,以发心和修习善行来对治,就叫作善巧。 再大的业,通过有效忏悔,都可在不同程度得以化解。
“若不如是而作,从轻蔑门中知而故行,善巧自矜者,是则重焉。”
如果不懂得对治,造作恶行后不当回事,明知故犯,还觉得自己了不起,吃香喝辣,很风光,很得意。 这样的话,所造罪过会越来越重。 这就说明,善巧不善巧的关键在于是否懂得忏悔。 这是佛法修行的前行和基础。
“《宝蕴经》亦云:假使三千世界一切有情皆住大乘,具转轮王位,一一持灯,油如大海,炷如须弥,供养佛塔,较之出家菩萨以灯炷沾油供于塔前,其福百分之一亦不能及。”
《宝蕴经》说,如果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都安住于大乘,具备转轮王的身份,每个众生都捧着灯供养佛塔,灯油像大海水那么多,灯炷像须弥山那么大。 由此获得的福德,比起出家菩萨拿着灯炷沾点油供在塔前,甚至百分之一都比不上。 这是说明出家身份的尊贵。
“此中意乐及田皆无差别,而物之相差虽巨,以依之力也明矣。”
在上述比喻中,发心和供养对象没什么差别,而所供养的物品相差很大。 为什么微小供养招感的福德,远胜于如此广大的供养,差别主要在哪里? 就是所依的身份不同。 为什么出家身份有这样的作用? 差别就在于戒律。 因为受持出家戒,修习供养的福报就特别大。
“由是理推之,则以戒之有无,或具一具二具三之身而修行者,亦诸后后较之前前之进步为迅速也,亦甚明。”
根据以上原理类推,有戒和没有戒,持一条戒和持两条戒,持两条戒和持三条戒,持五戒和持八关斋戒,持八关斋戒和持十戒,持十戒和持具足戒,都是后者比前者的力量更大。 因为身份不同,虽然做的是同一件善行,但由此获得的福报完全不同。 身份是福报的载体,也是善行和不善行的土壤。 因为土壤不同,同样播下一粒种子,结果是完全不同的。 所以这里不是单纯的身份问题,而是代表了土壤的不同。
“如以在家修布施等时,亦以住于斋戒者所作,与无戒者所作,二善根力之大小迥然不同焉。”
在家人修布施等善行,有戒和没有戒,受过五戒和没受五戒,受过八关斋戒和没受八关斋戒,招感的功德也是不一样的,原因还是在于土壤不同。 心是业的土壤,土壤不同,果报也不一样。 就像有的城市土地特别贵,你要在上海东方明珠附近买块地,增值起来真是不得了。 而在偏僻的乡下买块地,就不太会增值。 可见黄金地段和平常土地的价值不同,有戒和没戒同样存在差别。
“《治罚毁戒经》云:‘若破戒比丘以大仙幢相覆身,于一日夜受用信施,所集罪垢,较之一具足十不善之人,长时无间于百年中积集其罪,尤为众多。’ 此亦由依门之罪大也。”
《治罚毁戒经》说,破戒比丘以大仙幢相(即三衣)披在身上,一天一夜受用信施,由此形成的罪恶,比起具足十不善行者在百年中不断干坏事犯下的罪过更多。 这也是因为他的身份不同。 有了这个身份,造善业固然感果特别大,当你犯罪或破戒时,招感的果报也特别重。
“《戒经》亦云:猛焰热铁丸,吞之犹为胜,不以破戒身,向聚落乞食。”
《戒经》也说,宁可吞下燃烧的热铁丸,也不能以破戒身接受他人供养。 为什么会这样呢? 因为吞下热铁丸只是当时的痛苦,但以破戒身接受供养,将招感的地狱果报,其痛苦超过前者百千万倍。
“此说毁戒及戒缓之二者。”
以上是说毁戒和不认真持戒两种情况。 戒缓就是戒的力量很弱,在学处上放逸。
“敦巴云:‘依于法之罪中,则十不善罪是少分耳。’ 诚哉斯言。”
仲敦巴尊者说,如果和戒罪相比,十不善业的罪过是非常微小的。 也就是说,有戒之身所犯的罪比业罪重得多。 确实如此啊。 当然前面也说过,以有戒之身修行,所感得的功德和福报也大得多。
③ 物门力大
接下来是物门,即根据所施物讨论罪业轻重。
“布施有情中之法施,与供养佛中之修行供养者,较之财物施供特别超胜。 据此为例,余亦当知。”
同样是布施,法施胜于财施。 你用财物供养上师,比不上你如说修行。 因为布施内容不同,招感的功德也不一样。 以此为例,其他也可以此类推。
④ 意乐门力大
意乐就是发心,你用什么样的发心修习布施,功德大小也是不一样的。
“《宝蕴经》云:若有菩萨不离希求一切种智之心,虽仅散一花,其所得福,较之三千世界之一切有情各建佛塔,量等须弥,复于彼等塔,尽恒沙数劫,以一切承事而为供养,所得福德,前者为多。”
《宝蕴经》即《宝积经》,其中说到,如果菩萨不离菩提心,在菩提心的引导下修习善行,哪怕善行非常微小,仅仅是在佛前供了一朵花,但他得到的福报有多少呢? 比起三千大千世界的有情,每人都建造佛塔,建得像须弥山那么高大; 同时在建塔之后,以恒河沙数劫那么长的时间行四事供养。 两者的福德相比,还是以菩提心供一朵花的菩萨更多,可见当菩萨很划得来。 只要以菩提心供一朵花,就超过三千大千世界的有情造那么多塔,超过他们恒河沙数劫的供养。
以上所说的四门,是从四个角度探讨业的轻重,一是对象,二是身份,三是供养物,四是发心。
“如是以所得胜劣及缘自他义利等之意乐差别,复于猛缓、久暂诸门,应当了知。”
此外,做事时所缘的境是胜还是劣; 目的是为了个人还是他人利益; 发心是很勇猛,还是若无其事地做着; 是长时间地发心,还是暂时做一做,结果都不一样。 以行善为例,供养三宝比布施他人所获功德更大,为利他行善比为自利行善所获功德更大,以猛利发心行善比以微弱发心行善所获功德更大,长期坚持行善比偶尔为之所获功德更大。
“于恶行中,亦以烦恼猛利恒长者力大,然彼中尤以嗔恚力为大。”
在各种不善行中,以猛利的贪心或嗔恨心做,而且长时间地做,力量会更大。 其中,尤以嗔恨心造作不善行的力量最大,果报更重。
“《入行论》云:千劫所积施,及供如来等,凡其诸善行,一嗔皆能坏。”
《入行论》说,即使你长达千劫地积累布施功德,以及供养如来等善行,当一念嗔心生起时,所有这些都可以破坏干净,所谓火烧功德林。 可见,嗔恨心代表着生命中最强大的破坏力。 就像我们建一座苏州这样的城市,建起来多不容易,但战争中发上两颗原子弹,一下就完了。 所以千万不能起嗔心,而要培养慈悲心,这样才能化解嗔心。
“又或于同梵行者,彼中更以嗔菩萨为极重。”
如果对一起修行的同修产生嗔心,或嫉妒他的修行,嫉妒他得到的供养,尤其是嗔恨菩萨行者,罪过是非常重的。
“《三昧王经》云:若一于一作害心,持戒闻法不能救,静虑及住阿兰若,施与供佛皆莫救。”
《三昧王经》说,如果对同梵行者起嗔心,将使你堕落,哪怕你持戒、闻法、修禅定、住阿兰若、广行布施并供养佛陀,这些都没办法救你。 可见嗔心的力量非常强大。
这部分主要讲到,怎么从四个方面来判断业的轻重。 所有这些内容都是和我们的心有关,因为心就是业的土壤。 业之所以能产生巨大的力量,是因为建立在心念之上,而心念具有无限的潜力。 如果是很具体的外在事物,力量不会有这么大。 对于业力招感果报的原理,以我们现在的能力,信起来的确有一定困难。 但我确定这些原理是真实的,主要有两个理由。
其一,业的基础是心念; 其二,心念有巨大的力量。 建立在心念上,一切都有可能。 因为整个宇宙都是心念的显现,那么由心造作的善行和不善行,自然能招感巨大的果报。 这不是外在种子可以相提并论的。 业果原理之所以难以理解,正体现了佛经所说的缘起甚深。 缘起是非常深奥的,一个心念或行为能感得多大结果,一般人很难想象。
就像在座诸位今天能在这里闻法,看起来好像很简单,大家看到研究所招生就来了,没什么稀奇。 但如果能以天眼观察,这里的因缘有多深奥,无法想象。 仅仅在地球上,水里的微生物有多少? 各种动物有多少? 一个世界就那么多众生了,三千大千世界有多少众生? 十方世界又有多少众生? 所有这些众生中,生到人道的有多少? 生到中国的有多少? 能听闻佛法的有多少? 能出家的有多少? 出家后有缘在一起修行的又有多少? 你要算一算,这个机率实在太低了。 在无限的宇宙、无量的有情中,两个生命不管以嗔恨心碰到一起,还是以欢喜心碰到一起,机率都很小。 不知过去生有多少因缘,才使我们今生走到一起,而且以修学佛法的因缘走到一起,想一想,实在不可思议。 所以大家能在一起修行特别难得,要珍惜这个缘分。
缘起甚深,就像我们的心灵世界那么复杂。 从这些角度来思考,虽然业力原理和常情的距离很大,但我还是能接受的。 从心的力量来说,完全是可以做到的。 念头的力量有多大? “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应观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”
十法界就是心造出来的。 在这个世界,不论国家、社会还是公司的建设,源头都是我们的心念。 既然心可以创造一切,那么心所形成的善业或不善业,将来能招感巨大的结果,完全是可能的。 如果心念没有蕴含这么巨大的潜力,世界就不可能形成。
当然,心念产生作用时,还要受到因缘的限制。 但要知道,任何一个有限都是以无限为基础的。 现代科学有全息观,即身上的一个细胞,就包含我们的所有信息,还可以从细胞培育一个生命,不可思议。 其实,佛教早就讲过一即一切。 每个有限的当下都蕴含着无限。 这还属于心念所显现的物质现象的作用,比起心念的直接作用已经非常微小了。 如果是心念直接的作用,更是不得了。
讲到业力的原理,要知道业决定一切,业创造一切。 从现在的起心动念到所作所为,就决定了我们的未来。 每个心念都潜藏巨大的能量。 认识到心念的力量及不良心念给生命带来的无穷祸患,就要对起心动念小心谨慎,调整并消除不良心态,培养并张扬良性心态,使生命摆脱负面心行,进入正面、健康的状态。 这是修行所要做的。 因为所有心行都来自念头的积累。 世界的一切差别,就取决于心的差别。 我们有什么样的心,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,有什么样的人生,有什么样的世界。 我们要改变人生,改变命运,就要调整心行,成就善念。
第四十六课
四、十不善业果报差别
第四是十不善业的果报差别,分为三种,即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。
1.异熟果
异熟果包含三层意思。 第一是异时而熟,因和果的时间不一样。 第二是异类而熟,因和果的性质不同,因有善恶,果唯无记。 比如我们干了好事或坏事,招感快乐和痛苦的处境,这个处境本身不能称为善,也不能称为恶。 你不能说此人遭遇很不好就是恶人,也不能说此人一切顺利,很有福报,就是善人。 第三是变异而熟,从因到果有一个变化过程,就像埋在地里的种子,需要发芽、出苗、长大,才能结成果实。 在三个特点中,比较突出的是变异而熟。 那么,十不善业究竟能感得什么样的异熟果报?
“十恶业道,一一依于大中小之三毒而有三品也。”
十不善业又分大中小,在造业过程中有两种情况。 首先是行为生起的心行基础有强有弱。 杀盗淫妄的基础是贪嗔痴,你以很强的贪心、嗔心行不善,和以普通或很弱的贪心、嗔心行不善,虽然做同样的事,但因为发起的三毒烦恼不一样,心行基础不一样,将来招感的果报也不一样。 其次,除了三毒外还有事,同样是杀生,杀圣人和杀普通人不一样,杀人和杀动物不一样。 偷盗也是如此,偷僧团的东西,偷对你有恩的人或是偷普通人的东西,都不一样。
“彼中杀生者十,大者一一能感地狱,中十一一饿鬼中生,小十一一畜生中生。 此《本地分》所说。”
同样是杀生,因为烦恼的程度不同,果报将分为大中小。 十种大的不善业,一一能招感地狱道的果报; 十种中的不善业,一一能招感饿鬼道的果报; 十种小的不善业,一一能招感畜生道的果报。 这是《瑜伽师地论·本地分》说的。
“《十地经》中,小中二果,其说相反。”
《十地经》中,关于小和中的两种果报,和以上所说相反。 就是说,小的不善业能招感饿鬼道的果报,中的不善业能招感畜生道的果报。
异熟果的特点是因有善恶,果唯无记。 比如一个人投生到地狱,不能说在地狱受苦是一种不善行为; 投生为饿鬼,也不能说在饿鬼道受苦是一种不善行为。 因为这不是因,而是果。 受苦和受乐的本身,只是无记现象,不能说成是善或恶。 而善恶行为将给自己的未来或他人带来利益和伤害。
2.等流果
第二种叫等流果。 等就是平等,流就是相似,即因和果是相似的。
“出恶趣已,虽生人中,如其次第,寿命短促。”
造作十不善业招感的等流果,和这些行为给他人造成的痛苦相似。 不善业首先招感的是异熟果。 异熟受完、出离三恶道后,虽然生于人道,但这笔帐还没算完,还要继续招感相应的等流果。 比如你因为杀生让其他众生寿命变短,将来的等流果就是自己寿命很短。 现在的人杀业很重,很多胎儿在肚子里就被处理掉了,这个果报非常重。
“受用匮乏。”
偷盗使别人财物匮乏,将来招感的等流果就是自己财物匮乏。
“妻不贞良。”
邪淫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关系,使别人的妻子不贞洁,将来招感的果报,就是自己的妻子不贞良。
“多遭毁谤。”
妄语是说假话,将来招感的果报是自己常常遭到毁谤。
“亲朋乖离。”
离间语是挑拨他人关系,将来招感的果报是自己的亲朋乖离。
“闻违意声。”
恶口是说些让人不愉快的话,将来招感的果报,就是总听到自己不喜欢听的话。
“他不受语。”
绮语是说些没意义的话,将来招感的果报,就是你说的话人家也不当一回事。
“贪嗔愚痴三者增上。”
贪嗔痴招感的等流果,是三毒的力量越来越强大。 我们不断地贪,未来生命中,贪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; 不断地嗔,未来嗔恨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; 不断地愚痴,未来愚痴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。
3.增上果
等流果主要体现于自身,而增上果表现于外在世界。 当然,这个外在世界是指和自己有关的生活环境。 如果行十不善业,将感得不良的外境。
“杀生者,能感外器世间所有饮食、药果等微少无力。”
因为杀生害命,使众生失去生存机会,将来感得的果报,就是你生活环境中的饮食、受用,包括需要的药果等,都很缺乏,而且食物没有营养,药物没有疗效。 因为你剥夺了别人的生存权,所以自己会招感这样的果报。
“不与取者,常值旱潦,果实鲜少等。”
不与取是损害他人的财物,将来招感的果报,是经常遇到水灾或旱灾,种植的东西收获很少。
“欲邪行者,污泥粪秽,心所不乐等。”
邪淫是不净行,会导致你将来的生活环境中污泥粪秽特别多,看到的一切都让自己不喜欢。
“妄语者,农事船业不兴盛等。”
妄语是虚妄语,将来感得的果报,会使你的各种经营都不兴旺。
“离间语者,地不平坦,高下难行等。”
离间语是破坏他人的和谐关系,将来感得的果报,是你的生活环境充满不和谐,到处都不平坦。
“粗恶语者,地多株杌、荆棘、瓦石、沙砾、渣垢等。”
粗恶语的增上果,是你将来招感的环境有很多荆棘、砂石,粗陋不堪。
“绮语者,果不结实,或非时结果等。”
绮语是说没意义的话,将来招感的果报是作物不结果实,或是不在正常的成熟期结果。 现在都什么反季节蔬菜水果,虽然物质丰富,但吃的都没营养,没味道,质量不好。 这也是现代人的业障,因为十不善业太普遍了,所以才招感这样的世界。
“贪心者,一切盛事年月日夜转衰微等。”
贪心重的人,你的一切好事会逐渐衰落,走下坡路。
“嗔心者,多有疫疠、灾害、兵戈等。”
嗔心重的人,会招感瘟疫、灾难、战争等。
“邪见者,于器世间胜妙生源渐见隐没等。”
邪知邪见的人,会招感世间的资源越来越少。 就像现代社会,因为不断开发资源,使地球亿万年积累的资源,这么几百年就被折腾得差不多了。 这和邪知邪见有关,以为物质就是一切,把快乐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上,就会疯狂地大肆开发。
所有痛苦都是由不善行为招感的。 对十不善业能带来这些果报,我们要深信不疑。
五、依十不善业说十善业
下面简单说一下白业,以及它所招感的结果。
“白业者,于杀生、不与取、欲邪行中思其过患,具足善心,而作防护彼等之加行,与防护究竟之身业也。”
白业就是反黑业。 不善业代表凡夫的心行基础。 善业的生起,要深刻认识到杀生、不与取、欲邪行的过患,思惟这些行为带来的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,通过不断思惟产生决定信解,这样才能生起善心善行,防护不善。 所以,善行是建立在认识不善行过患的基础上,防护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这些身体的不善行,才能做到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。 这种防护要从发心、加行直到究竟,才能成就善行。
“如是语四、意三,亦如是配。”
此外,对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四种语业,和贪嗔痴三种意业,也像前面说的杀生和不杀生那样来搭配。 通过对妄语的防护,做到不妄语; 通过对两舌的防护,做到不两舌…… 乃至通过对贪心的防护,做到不贪; 通过对嗔心的防护,做到不嗔; 通过对愚痴的防护,做到不痴。 这些思惟非常重要。
“其差别者,当说为语业、意业,此《本地分》中所说。”
前面讲了对杀生等三种身业的防护,其次是对四种语业和三种意业的防护,这是《本地分》说的。 我们可以看到,本论继承《瑜伽师地论》的内容特别多,这也说明了宗大师和深观、广行两大思想传承的关系。 尤其是对瑜伽唯识(广行)体系的继承,在本论处处可见,经常引用《本地分》《摄抉择分》等《瑜伽师地论》的内容。
“事及意乐、加行、究竟等,随类配之。”
十善业的形成,是建立在十不善业的基础上。 认识十种善业,也要从事、意乐、加行、究竟这几方面着手,根据内容来搭配。 一是事,每个善行或不善行都有它的对象; 二是意乐,无论善行或不善行,都有自身的认识基础; 三是加行,无论善行或不善行,都有完成的手段和途径; 四是究竟,无论善行或不善行,都有完成的标准。
“如配断杀生业道,事者,为他有情。 意乐者,见过患已而欲断除。”
以杀生为例,杀生的对象是其他有情,不是自己; 不杀生对象也是其他有情,要对一切有情慈心不杀,生起防护之心。 仅仅消极的不杀,还说不上善行,只是一种无记行。 真正的善行,还包含“我要不杀生”的决心,意识到杀生过患,生起断除杀生的防护之心。 同样,因为认识到偷盗的过患,决定“我一定不要偷盗”; 认识到邪淫的过患,决定“我一定不要邪淫”; 认识到妄语的过患,决定“我一定不要妄语”。 这些积极防护是很重要的。
“加行者,于杀正防护而行。”
加行,是对涉及杀生的行为产生防护之心,其中也包含“不杀生”的人生信念和准则。 我们要把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作为自己的愿望,这样的话,自然会在生活中加以防护,做到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等,这是生命内在的积极力量。
“究竟者,正防护圆满之身业也。”
善业的究竟,是让这种防护直到圆满。 在任何可能造成杀生的情况下,不起丝毫杀心,不采取任何杀生行为。 同样,在任何可能偷盗的情况下,都不起盗心,更没有偷盗行为。
“依于此理,余亦当知。”
如何根据杀生来认识不杀生? 两者是什么关系,又有什么差别? 这里的文字虽然简练,但说得很清楚。 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原理来认识十善业。
“此中三果,初异熟者,以下中上善业,于人及欲天并上二界中生也。”
十不善业有三种果报,即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,十善业同样有这三种果报。 十不善业的异熟果,是三恶道的果报,而十善业将招感三种善道,并根据下、中、上三品善业,分别感得人道、欲界天和上二界的果报。
“等流、增上二果,反不善业而配之,如理应知。”
十善业的等流果和增上果,和十不善业正相反。
比如杀生的等流果是寿命短,不杀生的等流果就是寿命长; 偷盗的等流果是受用匮乏,不偷盗的等流果就是受用丰富; 邪淫的等流果是妻不贞良,不邪淫的等流果就是妻子贞良专一。 增上果也是这样搭配的。
以上,介绍了十善业道的果报差别。
六、业的种类
业的种类是从三方面来说。 一是引业和满业; 二是根据其受报,有定业和不定业; 三是决定受报的业中,也有几种不同。
1.引满差别
“乐趣引业为善,恶趣引业不善是也。”
所谓引业和满业,根据唯识的观点,引业就像老师做模型,满业就像徒弟在上面涂颜色。 也就是说,引业招感的是总报,决定把你送到天道、人道还是地狱。 满业招感的是别报,你生到这一道后,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条件,比如生得是不是漂亮,眷属是不是圆满,寿命是长是短,生活是贫穷还是富有,境遇好不好,这些都是满业的作用。 天、人、阿修罗三善道的引业是善的,是十善业招感的果报; 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三恶趣的引业是不善的,是十不善招感的果报。 总之,善的引业招感快乐的果报,不善的引业招感痛苦的果报。
“满业则无一定,虽生乐趣,犹有支节及根不全、颜色丑陋、短寿多病、贫穷等者,以不善而感也。”
满业就不一定了。 虽然在三善道,比如同样生而为人,生活境遇、自身福报的差别就很大。 有的四肢残废,有的容貌丑陋,还有短寿、多病、贫穷等种种不如意,这些满业就是不善业招感的。
“于傍生、饿鬼亦有受用丰饶者,善所感也。”
即使生在三恶道中,比如畜生、饿鬼道等,也有条件很好的。 你看大熊猫之类的动物,待遇可能比一般老百姓好得多。 还有过去印度国王的象,现在那些有钱人的宠物,生活条件都很好。 可见它的引业虽然不好,但满业很好。
“如是于引业为善引中,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业二种。 引业为不善引中,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业二种,共为四句也。”
在善的引业中,比如生到人道、天道,满业却有善和不善两种,所以每个人的遭遇不同。 而在不善的引业中,比如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三恶道,满业也有善和不善两种。 比如同样是动物,境遇相差特别大。 很多动物一生都要为主人干重活,最后还要被杀了吃掉。 有些动物却过得很自在,就像小鸟在山林里。 这就是福报的不同。 其中共有四种不同,分别是:引业和满业都是善的,引业为善而满业为不善,引业和满业都是不善的,引业为不善而满业为善。
2.定不定受差别
定受和不定受的差别,即有些业力一定是要受报的,而有些业力不一定受报。 关于这个问题,《阿含经》的观点,是取决于有心造和无心造。 有心造作的业力,通常是要受报的; 不是故意造作的,就不一定受报,也不一定会有结果。 在故意造作的业力中,忏悔和没忏悔又不一样。 如果忏悔了,就不一定受报; 如果没忏悔,就一定会受报。 《道次第》是怎么说明这个问题的呢?
“定受者,谓故思而作及积聚也。 不定受者,不故思作与未积聚也。”
故思而作,就是故意做的。 做了之后,会在内心形成业的力量,必定受报。 不一定受报的情况,是指那些不是故意做的,也没有在内心形成业的力量。
“作与积聚之差别中,作者,谓思或思已所起之身语也。”
前面说到作与积聚,下面就解释两者的不同。 业是以思为体,其本质就是思,是一种造作。 前面说过,思有审虑思、决定思、动身发语思。 比如我要做一件什么事,准备怎么做,都属于思的表现。 最后通过思惟把它变成行动,即动身发语。 这就是造业的过程。
“积聚者,除梦所作等十种不属之业也。 未积聚者,梦所作等十业也。”
所谓积聚,就是造作后在内心形成业的力量,并且不断增长。 只有梦所作等十种,不能积聚为强大的业力。 具体内容见《广论》:一是梦所作; 二是无知所作; 三是无故思所作,不是故意做的; 四是不以猛利意乐反复去做; 五是狂乱所作; 六是失念所作; 七是非乐欲所作,不是喜欢做的; 八是自性无记; 九是悔所损害,造业之后悔恨的; 十是对治所损。 这十种情况虽然也能形成业力,但没有多大力量,也不具有增长的功能,和故意做的完全不一样,所以叫未积聚。
3.决定受差别
“于决定受中,依受果时期有三。”
在定受的业中,又分为三种情况。
“谓现法受者,彼业之果于彼生受之。 顺生受者,二世受果也。 顺后受者,三世之外而受也。”
一是现生就受报的,二是来世才受报的,三是三世以后才受果报。 当然,这里所说的现法受,并不局限于今生就受完了,而是从现生开始受报,也可能受到第二生、第三生乃至几十生,这是不一定的。 有的业可能要连续受五百生,有的要受一千生。 顺生受是从第二世开始受报,也不一定第二世就能受完,可能要受十生、二十生乃至百千生。 这是决定受的差别,根据受报开始的时间来区分。
第四十七课
七、完美人生的因果差别
完美人生是相对而言的,真正完美的人生,只有佛菩萨方能圆满。 通常所说的完美,是具足有利于修行的身份,可以修学佛法,弘扬佛法。
“思惟差别相者,断十不善,虽亦能得贤妙之身,然若能有一德相完全、修习一切智之身者,则修道之进步非余能比。 故应修求如是之身。”
思惟差别相就是知道,虽然断除十不善业就能获得宝贵人身,但如果拥有具足德相、能修习佛道的特殊身份,在修行路上就能进步神速,非他人所能及。 所以,我们应当通过修行来成就这种圆满的身份。
“此中分二。”
这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说明。
1.异熟功德及业用
“初中有八。”
第一部分,说明这个身份应该具有的八种特征。
“一、寿量圆满。 以先引业感得长寿,如引而住,以是于自他义利能长时中多集善业。”
第一个条件是寿量圆满。 在过去生种下能感得长寿的业力,才有更多时间修行、弘法,长时间地积累福德和智慧资粮。 如果寿命太短,就没有多少时间修行了。
“二、形色圆满。 形色姝妙,根无不全,竖横相称,以是所化机等见生欢喜,听从教授。”
第二个条件是形色圆满。 长相庄严,六根完整,该有的都有,而且每一部分长得恰到好处。 其实美就是协调,身材不高不矮,五官各就各位,不增不减。 佛陀具足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,就代表身相的庄严。 这对个人修行倒没什么,但对度化众生有好处。 如果形象庄严,众生看到你就会心生欢喜,愿意亲近你,听从你的教授。
“三、种族圆满。 于世间敬重,共所称赞之高姓中生,以是劝导,无所违越。”
第三,出身高贵。 虽然佛法提出众生平等,不以血统来论人的高低。 可世间有这个传统,一个人出身高贵,无形中就会更受人敬重。 尤其在印度有种姓制度,如果是首陀罗,甚至不可以多看别人一眼,不然就会惹祸上身; 走到街上还要敲着锣,让大家知道你来了,如果你碰到别人身上,就死定了。 现代社会虽然没有这种歧视,但出身高贵也代表他的福报,如果再具备一定的智慧、福德、威严,在说法教化众生时就容易被他人接受,不容易有障碍。
“四、自在圆满。 有大财位及广大朋翼僚属,以是摄诸有情而成熟之。”
第四,自在圆满。 这个自在还是从世间法来说,就是有地位,有钞票,有很多亲戚朋友,人际关系好,做什么都一呼百应,这样就更有条件度化众生。 如果没有这些条件,想做什么都很难,也不容易度化众生。
“五、信言圆满。 由以身语不诳他故,令诸有情信受其语,以是能以四摄摄受有情,令其成熟。”
第五,不打妄语,有威信。 因为经常说如实的语言,利益众生的语言,别人就会相信你。 你就能以四摄法门摄受有情,引导他们走入佛法。
“六、大势名称。 具足勤修施等功德,成诸众生所供养处,以是于他一切事业而为助伴,他便为欲报恩故,速听教化。”
第六,在社会上名声很大,这也是弘法的增上缘。 要有财富并善于布施,修习种种功德,同时自己也能成为一切众生的供养处。 因为你有名声,而且能帮助众生,别人自然乐意听从你,接受你的教化。 这些福报都要培养,否则想做点事可不那么容易。 如果是一个人在山里修行,当然越简单越好,但你要行菩萨道的话,各种因缘都不可缺少。
“七、男性具足。 具足男根,以是为一切功德之器,以欲精进增长智慧,处众无畏,与诸有情能为共行,或处闲静,无能为碍。”
第七,具足男性身份。 相对女众的身份来说,男众的身份更利于修行,容易成就功德。 在修法时能勇猛精进,增长智慧。 在大众中则无所畏惧,有大丈夫的气概。 需要和别人共事时,能和大家一起做事; 不需要在一起时,也能安静地独自修行,在任何状况下都没有障碍。 当然,这里的男女不仅指色身的差别,主要指相应的素质。
“八、大力具足。 以先业力,性少疾损,或全无病,以现世缘有大勇悍,以是于自他之事无所疲厌,坚固勇猛,得思察力,速证通慧。”
第八,大力具足。 生命中具有强大的悲心和愿力,意志坚强,身体健康,有丈夫气概,可以战胜一切。 这也来自过去生积累的善业,所以今生很少生病,或是一点病都不会有,生理和心理都很健康。 而且有坚强的意志,做什么都有强大的愿力,什么事都做得成。 这是一种心力,我们要通过发菩提心,培养生命内在的强大力量。 这样就能活在无尽的悲愿中,勇猛精进,做事是不会累的。 同时具备拣择的智慧,能快速契入空性,证悟根本智。
具备这八个条件,是修学佛法的良好身份。
2.. 异熟之因有八
要获得以上所说的身份,必须修八种因。 不断努力后,生生世世都能获得这样的身份,不论修行或利益众生,都会很顺利。
“初者,于诸有情不加伤害,及远离伤害之意乐。”
第一,如何感得寿量圆满,身体健康? 如果光是长寿,活了九十岁,但一天到晚在生病,那还不如短一点,所以要又长寿又健康。 想做到这一点,就不能伤害一切有情,甚至不能有任何相关的起心动念,而要培养慈悲心,远离嗔恨心。 我们伤害有情,就会感得不健康和短命的果报。 只有让一切众生健康地活着,自己才能健康而长寿,这是等流果。
“如有颂云:若到杀生场,施放作饶益,遮止害有情,当能得长寿。 恒作侍疾人,并施医与药,不杖石损他,当感得无病。”
就像有偈颂说,如果到屠宰场,设法把那些动物放了,停止伤害有情的行为,就能感得长寿的果报。 在别人有病时,去照顾对方,并且施舍医药,同时不以任何方式伤害他人,就能感得健康无病的果报。 所以,健康长寿之身要从爱护有情、尊重生命中感得。
“第二,惠施灯明及鲜净衣等。 如云:依于无忿恼,以施感妙色,不嫉妒果者,说感妙同分。”
如何感得色相庄严? 就要供灯、布施干净的新衣服。 但这只是外在的因,还有内在的因,那就是远离嗔恨。 端正从哪里来? 从忍辱中来。 不管长得多好看的人,只要起了嗔恨心,就是最难看的时候。 反过来,一个人虽然长得难看,但只要有慈悲心,一定是好看的。 因为他散发的气息很安详,别人也会感到舒服。 所以说,远离愤怒和嫉妒,修习忍辱和慈悲,能感得庄严的色身。
“第三,摧伏我慢,于师长前及余人所敬重若仆。”
第三,种族圆满,身份高贵,这可以是有形的,也可以是无形的。 因为威严有时和身份没多少关系,比如有些人,别人看到就会心生敬重,这和福德因缘有关。 怎样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和福报? 就要摧伏我慢。 如果我慢很重,高高在上,瞧不起别人,就会感得低劣的身份,被人瞧不起。 现实中就能看到,有些人自以为是,觉得自己了不起,反而让人讨厌。 反之,如果一个人很谦恭,反而会受人尊重。 所以说,摧伏我慢,尊重一切人,尤其是尊重三宝和师长,将受到别人的尊敬,所谓“敬人者,人恒敬之”。 你尊重别人,最后也会被别人尊重。 就像常不轻菩萨,看到任何人就拜:我不敢轻视你,因为你就是佛,你将来会成佛。 这是大乘菩萨的修行法门,尊重别人,恭敬别人,赞叹别人,这样我们也能获得别人的尊重、恭敬、赞叹。 这个世间是缘起的,你怎么做,将来就会获得什么果报。
“第四,于求衣食等者常行惠施,纵其不求,亦作饶益。 及于苦恼、具德之悲敬田中无资具者,悉作布施。”
第四,如何感得自在圆满,有大财富,大眷属? 就要修习布施。 对于需要衣食的有情,要常行惠施。 即使对方没有乞求,你发现对方有困难,也要主动帮助。 不论对有困难的众生,还是具备道德的三宝,我们都要广修供养,将来就会获得大财富、大眷属。 在六度和四摄中,都是以布施为首,人天乘的修行也很重视布施。 能广结善缘,就会有很多人乐于亲近,我们才有因缘向他们传播佛法。
“第五,修习断除四种不善之语。”
第五,怎么才能说话有分量,让别人容易接受? 就要断除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等不善语业,不断说真实、利他的语言,从而建立威望。 如果你一天到晚说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,在社会上肯定没有威信,没人信你。 不必说来世,现世就会有果报。
“第六,发愿自于后世能修种种功德,且于三宝、父母、声闻、独觉、和尚、阿阇黎诸师长所而修供养。”
第六,怎么才能在社会上有大名誉、大威望、名称广大? 就要发愿,生生世世都能修习种种功德,并在三宝、父母、声闻、独觉、和尚、阿阇黎处常修供养。 在修供养的过程中,培养三宝和善知识具有的心行,德行自然会提升,威望也会越来越高。
“第七,乐丈夫德,厌妇女身,深见过患。 于诸贪著女身之辈,遮止其欲。 断男根者,为作解脱。”
第七,怎样才能具足男性身份? 就要喜欢男众的身份,不喜欢女身,看到这个身份的过患。 有些女众觉得做女人最好,生生世世都要当女人。 对这样的人,要告诉对方女众身份的过患。 对于那些失去男众身份的人,也要开导他。 社会上有些男众追求女众的身份,要做变性手术,你要告诉他:男众身份很可贵,不容易得到。 不过现在这个世界真是颠倒,男众想变成女身的好像不少,女众想变成大丈夫的反而比较少。
“第八,他所不能,我为代作。 于可共合,为作助伴,并施饮食。”
第八是大力具足。 怎样才能具备大势力? 别人做不到的事,我愿意替他做。 如果可以一起做,我愿意协助他。 然后在物质上帮助别人,同时培养自己的能力和心行。 这就是四摄中的同事法门。
“彼八种中,若具三缘,当得殊胜异熟。”
通过修习以上八种因,就能感得八种圆满的身份,这是我们弘法、修行、修习菩萨道的良好身份。 修行过程中,如果建立在三种因缘的基础上,将招感更殊胜的异熟果报。
“三缘者。”
这三种缘,一是心清净,发心要清净; 二是加行清净,手段要清净; 三是田力清净,这是发心和加行的基础。
“心清净中,观待于自有二:一、修诸善因,回向无上菩提,不希异熟。 二、及意乐至诚猛利而修诸因也。”
首先是心清净,其中包括自己和他人两方面。 从自身来说又有两种。 一是把修习的所有善因回向无上菩提,而不是追求人天果报,追求短暂的快乐。 二是以纯粹、猛利的利他心修习善行,而不是松松垮垮的。
“观待于他有二:一、见同法者,上中下三,断除嫉妒、校量、毁訾,心生随喜。 二、若不能者,亦应日日于其所行,多次观察焉。”
在缘起的社会中,我们每做一件事,每修一种善因,都会和他人发生关系,所以从他人的角度来说也有两点。 一是当你修善行时,看到其他人也在修,不管是上等、中等、下等的善行,都要断除嫉妒。 不能因为别人修得比你好就嫉妒,或是觉得我比别人修得好而起分别,甚至诽谤那些修得好的。 要远离不良情绪,随喜他人的善行。 二是如果我们做得没别人好,要经常观察别人是怎么做的,生起见贤思齐之心。 这是发心清净需要做到的。
“加行清净中,观待自者,长时无间猛利所作。 观待他者,未受正行,赞美令受。 诸已受者,赞美令喜,常恒无间,安住不舍。”
加行就是手段,也有两方面。 从自己来说,要长时间地精进修行。 从和别人的关系来说,我们已经发起这样的加行,看到别人还没有做,就要赞美这些善行的功德,鼓励别人去做。 如果别人这么做了,我们就要赞叹他,让他更有信心,做得更有干劲,长时间安住在这种善行中。
“田清净者,即彼二种意乐加行,获多美果等同田也。”
意乐和加行的清净,都是建立在田清净的基础上。 如果我们的意乐清净,加行清净,就会净化心田,最后成就的田也是清净的。 反之,如果我们的意乐不清净,加行不清净,最后的田也是不清净的。
这部分主要说明,我们要获得修习菩萨道的良好身份,应该具备哪些特征,从哪些因上努力。
第四十八课
在佛教中,业力是一个重要内容。 从部派佛教的阿毗达摩到大乘论典,对业力都有专门的讨论。 《俱舍论》还有“业品”,可见业力的重要性。 业力不仅是佛教的核心问题,也是生命的核心问题。 平常人对业的作用往往认识不足,不清楚业在生命延续过程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。 一般宗教讲到业力,往往建立一个灵魂,业力只是推动灵魂的助缘。 佛教不讲灵魂,那是什么在轮回呢? 业所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呢?
佛教所说的轮回,是无我的轮回观。 这点很深奥,但如果你能看清,它确实就是这么回事——无我无作无受者,善恶之业亦不亡。 没有我,没有造业者,也没有受报者,但善和恶的业力不会消亡,轮回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。 原因在于,业和识不是两个东西,当然也不能说绝对是一个东西。 就像我们在跑步过程中,身上会长出肌肉。 运动本身和运动形成的肌肉,是一个东西还是两个东西? 运动后会长肌肉,肌肉是因为运动长起来的。 事实上,业和识就是这样的关系。
生命只是一种因缘假相。 在无尽的积累过程中,生命体的存在到底由哪些因素构成? 阿毗达摩中,有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、百法等种种分析。 其中,有的力量大一点,有些小一点。 比如贪心、嗔心、我慢心,及情感或理性等种种力量。 每一种想法和情绪,都代表无尽生命的积累。 我们做什么,就在积累什么,生命中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力量。 就像健美训练,你锻炼这一块肌肉,最后就长出这块肌肉。 心灵世界也是一样,我们做什么,想什么,最后将成就什么。 这个过程就是“种子生现行,现行熏种子”。
《阿含经》说,业决定一切,业创造一切,甚至可以说,业就是一切。 我们的行为、语言、想法,构成了未来生命的一切。 我们现在的生命体,是过去生行为、想法的积累; 未来的生命,又是现在行为、想法的积累。 除了这些积累,在缘起的生命现象中,确实没有别的东西,没有我,也没有我所。 所谓的我,应该是固定、不变、可以主宰的。 但我们通过禅修观察,在生命现象中,确实没有这样一种东西。 所有的我和我所,都是我们的设定或误解——我们觉得有这个东西,然后生起执著。
在缘起的生命现象中,每种积累形成后,确实有强大的力量。 尤其在看不清的情况下,每一种情绪,每一种念头,都可能成为生命中的一切,左右我们的生命。 但如果我们了知这一切都是因缘假相,是空的,无我的,有能力去化解,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如何才能化解和改变业力? 就要通过忏悔。 其实,忏悔也是建立在人们的常规心行上。 人本身就有后悔的心理,比如我们干了某些事会后悔,就是忏悔法门的心理基础。 如果人不具备后悔的能力,也就没有忏悔法门了。 可见,佛教很多法门的修行,都是以我们的心行为基础。 不同只是在于,有些心行比较明显,而有些心行是潜在的,需要不断培养。
除了佛教,其他宗教也有忏悔。 相比之下,佛教的忏悔是最完整、最系统、最深刻的。 汉传佛教中,天台宗特别重视忏悔。 智者大师认为,修行首先要忏悔,并为此编了很多忏法。 现在教界流行的忏法中,不少和天台宗有关,以此作为修行的前行。 所谓前行,就是集资和净障,准备足够的资粮,同时扫清障碍。 这是修行不可缺少的两个前提。 戒律就更重视忏悔了。 犯了每条戒都要忏悔,所谓忏悔得清净,忏悔得安乐。 经常忏悔,内心就能保持清净。 否则,每种业力会不断积累。 一旦成为巨大的力量,再要改变就困难了。
《道次第》关于忏悔的法门也很完整,主要有两部分,即忏悔心如何生起和忏悔的重要性。
八、不善业的认知及对治
1.总说对治
《入行论》云:“从不善生苦,如何从彼脱? 我昼夜常时,唯思此应理。”
(此颂即谓应常思业果理趣之意)又云(前论又云):“一切善品根,佛说胜解是。 又彼之根本,常修观异熟。”
知黑白业果已,当数数修习,以其最极隐覆,难获决定故。
如《三昧王经》云:“月星可陨坠,山邑可崩坏,虚空变为余,佛不说虚语。”
于如来语须生决定信。 在未获此无伪决定以前,随学何法,亦不得佛所欢喜之决定也。
有一类人,自谓于空性已获决定,于业果未能决定,于彼不作数者,其于空性之见解成颠倒矣。 达空性者,即于空性见为缘起之义,能为于业果生决定之助伴故也。
前经又云:“如同幻泡幻焰电,一切诸法似水月。 虽然不缘身死后,往他世之数取趣。 但已作业非成无,当如黑白熟其果。 此道理门甚奥妙,微细难见佛行境。”
以是当于黑白二业因果生起决定,常于昼夜观察三业门,断绝恶趣。 若初于业果差别未能善巧,或稍了知而三门放逸者,是唯开恶趣之门。
《海问经》云:“龙王,诸菩萨以一法而能正断险恶趣之颠倒堕落。 一法为何? 谓于诸善法数数观察,念我如何住此度诸昼夜。”
如是思已,遮止恶行之法者。
《谛者品》云:“大王!汝莫杀生命,众生于命极护惜,是以欲保长寿者,心中亦不思断命。”
于十不善等诸罪,虽唯发起之心亦不可轻动,应多修习防护也。
康隆巴对普穹瓦云:“格西敦巴谓,唯业果甚关重要。 吾意现今讲说、闻修皆非希罕,唯修此业果者,难矣。”
普穹瓦报曰:“如彼当作。”
又敦巴云:“仁者,心量莫粗,此缘起甚细。”
普穹瓦云:“我于老时,唯依靠《贤愚因缘经》。”
夏惹瓦云:“随生何过,佛不责余,咸谓以作此缘,今生此过也。”
八、不善业的认知及对治
1.总说对治
“《入行论》云:从不善生苦,如何从彼脱? 我昼夜常时,唯思此应理。”
《入行论》说:从不善行将产生痛苦的结果。 如何才能从轮回的痛苦中解脱出来? 唯有每天不断思惟,对业果生起决定信解。 这也是每个人要思考的。 因为轮回实在不是好玩的,除非你真正有能力了,生死自在,那可以到轮回中度化众生。 如果没有自主力,不得大自在,就会陷入轮回,陷入情绪和欲望,不能自主。
“又云:一切善品根,佛说胜解是。 又彼之根本,常修观异熟。”
《入行论》还说,佛陀告诉我们,一切善法生起的根本,是对业果生起胜解。 这就需要经常观察每种业形成的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。 宗大师说,对业果生起信解,比对空性生起信解更难。 我在修学过程中也觉得,深信业果确实很难,甚至不容易认识清楚。 学佛人都知道业果,但只是那么说着而已,未必明白是怎么回事。 我们会说道理,和自己真正确信,其实是两码事。 我们每学一个教法,学无常,学因果,都要问问自己:内心是不是确认? 如果我们觉得,就是这么回事,对这些法义生起坚定不移的认识,才叫作胜解。 这是真正修行的开始。 胜解行地的修行过程,包括资粮位、加行位。 对业果的胜解,正是一切善法生起的根本。
“知黑白业果已,当数数修习。”
知道黑白业果后,应该经常修习,观察业果之理,深信业的四个原则,即业决定之理,业增长广大,业不作不得,业作已不失。
我们学《道次第》,要把一些重要内容背下来。
背诵是佛教的传统,过去那些大德,随便一背就是几百个颂。 藏传佛教很重视背诵,他们说,提三十斤粮食到山洞里,把《中论》背完才能下山。 看来我们以后要在三宝楼弄一间,给你们布置点任务。 背了之后,哪怕你现在不一定都理解。 但随着认识的提高,慢慢地,你背的这些东西会不断产生作用。 就像牛吃了很多草,没事的时候再反刍,才能更好地消化。 这点我们过去强调得不够,以后要加强。 尤其在预科阶段,要多背一些。 我以前在佛学院也背了不少东西。
“以其最极隐覆,难获决定故。”
对业果要经常思惟,这是最隐秘、最深奥、最难理解的。 刚开始学佛,肯定会从浅到深。 从因果、戒定慧,到缘起性空、心即是佛,越学越高。 到后来都讲些高深莫测的内容,对前面的业果、皈依、发心等就不当回事了。 可再回头一看,又发现皈依、发心、业果都是深不可测的。 你们现在学习业果,听起来好像很平常,但如果能从大家觉得平常的内容,发现它的高深,需要相当的教理为基础。
“如《三昧王经》云:月星可陨坠,山邑可崩坏,虚空变为余,佛不说虚语。”
《三昧王经》说,月亮和星星会坠落,高山会崩塌,总之,有相的空间都在不断变化中,这些只是时间问题。 即使这些事都会发生,佛陀也不说虚妄语。 因为如来是真语者,实语者。
“于如来语须生决定信。 在未获此无伪决定以前,随学何法,亦不得佛所欢喜之决定也。”
对如来所说的话,我们要生起决定信解。 在获得信解前,你学什么都不会真正有效。 可见信很重要,佛法就是以信为能入。 在修学中,虽然很多道理可以用理性来接受,但理性毕竟是有限的。 人类认识的局限性,决定了有些东西在我们理解的范围内,还有些东西不在理解的范围内。 就像鱼可以理解在海里怎么游,但无法理解鸟为什么能在空中飞。 人的认识来自二元的思惟,建立在无明和妄识的基础上,有极大的局限性。 比如业果之理,要靠自己的推理很难全面接受。 同样,空性也不是理性层面可以接受的。
“有一类人,自谓于空性已获决定,于业果未能决定,于彼不作数者,其于空性之见解成颠倒矣。”
有一类人认为自己已体悟空性,但对业果还不能生起决定信解,也不把业果放在心上,觉得只要体悟空性就行了。 这种现象还有一定的普遍性。 宗大师批评说,如果你自认为已证悟空性,却对业果不能深信,就说明你还没有证悟空性,这种证悟是颠倒的。 如果真正证悟空性,一定能对业果生起决定信解。 因为业果正是空性的显现,和空性并非截然不同的两个东西。 当我们证悟空性,就有能力深信业果,就能认识得更清楚。
“达空性者,即于空性见为缘起之义,能为于业果生决定之助伴故也。”
真正通达空性的人,能通过空性了解缘起的显现,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业果之理。 所以说,通达空性和了解业果是相辅相成的。
“前经又云:如同幻泡幻焰电,一切诸法似水月。”
前面所引的《三昧王经》还说,一切诸法的存在和缘起的生命现象,就像魔术师变化的幻术,像水泡,像阳焰,像闪电,像水中月,充满无常性和虚假性。 在佛教各种经论中,不论中观还是唯识,常常用“假”字表述有为法,它是一个假相,但不是没有。
“虽然不缘身死后,往他世之数取趣。”
数取趣,指有情。 有情从这一生到来生,并没有能主宰的主体。 就像灯焰没有主宰,但灯一直在亮着; 又像播放电影,一个场景接着一个场景; 或是种子在地里生长,都没有主宰。 这是什么道理呢? 佛教有个术语表述得特别精确,就是“刹那生灭,相似相续”。 生命就是这样一种现象。
“但已作业非成无,当如黑白熟其果。”
虽然没有主宰,但已造作的业力不会丢失,这是最要命的。 凡是你有过的想法和行为,都不会丧失,而会永久保存着。 这个硬盘是不会崩掉的。 你所造的善恶业,最后会招感苦乐的不同果报。
“此道理门甚奥妙,微细难见佛行境。”
这个道理非常奥妙,要搞清楚很难。 因为这是佛陀的境界。 佛陀在世时,有位老人要出家。 舍利弗以天眼观察,一直看到八万劫,发现他一点善根都没有,不能出家。 后来他碰到佛陀,佛陀说,他在八万劫以前种过善根,可以出家。 可见,因缘因果就这么深奥,唯有佛陀才能彻底了解。 每个人都会用自己的眼光看世界,因为智慧不同,对世界的认识深度和角度都不一样。 受过专业训练的人,能比别人多看几个层次。 就像下象棋的,有人可以看到五步,有人可以看到七步,有人可以闭着眼睛下盲棋。 因为棋局是缘起的,你能看到什么程度,取决于智慧和能力的深浅。
“以是当于黑白二业因果生起决定,常于昼夜观察三业门,断绝恶趣。”
所以要对善业和恶业生起坚定不移的信解,经常观察自己的身业、语业、意业。 六根门头就是犯罪的地方,而持戒是让我们守护诸根,守护三业,不让贪嗔痴有活动机会。 不造不善业,就不会招感恶趣果报。
“若初于业果差别未能善巧,或稍了知而三门放逸者,是唯开恶趣之门。”
如果我们对业果差别不熟悉,不了解,放纵贪嗔痴,放纵身口意三业,结果就是打开三恶趣之门。
“《海问经》云:龙王,诸菩萨以一法而能正断险恶趣之颠倒堕落。 一法为何? 谓于诸善法数数观察,念我如何住此度诸昼夜。 如是思已,遮止恶行之法者。”
《海问经》所引的内容,和《十善业道经》基本一样。 佛陀对龙王说:如果修一法就能避免恶趣,到底是哪一法呢? 就是经常观察并思惟,如何让自己长时间地安住善法? 通过不断思惟,防护三门,深信业果,就能遮止不善法。
“《谛者品》云:大王!汝莫杀生命,众生于命极护惜,是以欲保长寿者,心中亦不思断命。”
《谛者品》说:大王,你不要杀生!任何众生都非常爱惜自己的生命。 如果我们希望长寿,就不要伤害其他众生。 对十种不善业,不但不可以做,也不可以起心动念。 而且应该时时防护,不让心陷入不善的念头。 但如果不加防护,想不陷进去都很难。 因为十不善业代表长期养成的习惯,比如我们杀蚊子苍蝇,可能习惯性地就打了。 别人说了我们,我们可能想都没想,就起嗔心了。 可见,生命中有很多不良习惯,这些力量随时都会左右我们。 如果没有强大的正念,想不被它们拉走都不容易。 所以要培养正念,那么,当不善的想法和情绪生起时,对我们的影响就不会太大。
“于十不善等诸罪,虽唯发起之心亦不可轻动,应多修习防护也。”
我们要防护十不善业,培养十种善业,这是代表生命中善的力量。 比如不杀生,其实我们并不是随时都在杀生,关在房间也不会杀生,但这个不杀,不等于就在修十善业。 所以除了遮止的不杀生,还要积极培养慈悲不杀之心。 这样才有防护的力量,用善行达到对治不善行的效果。
“康隆巴对普穹瓦云:格西敦巴谓,唯业果甚关重要。 吾意现今讲说、闻修皆非希罕,唯修此业果者,难矣。 普穹瓦报曰:如彼当作。”
康隆巴对普穹瓦(都是噶当派大德)说:格西敦巴说,在整个修行中,深信业果最为重要。 我觉得,现在大谈经教、深入闻思的都不希罕,唯有深信业果特别不容易。 普穹瓦回答说,是这样的,应该这样去做。 我们看看现在的佛教界,是不是也存在这种情况? 能讲法的不少,学教理的也不少,可真正能对业果生起决定信解、谨慎防护三业的人却很少。 仲敦巴所说的现象,不仅当时的藏传佛教存在,当今的汉传佛教也存在。 大家会说各种甚深法义,却很少能对最基本的业果深信不疑。
“又敦巴云:仁者,心量莫粗,此缘起甚细。”
敦巴又说:仁者,你的心不要太粗,缘起是很微细的。 也就是说,对业果之理不要不以为然,不要马马虎虎,以为我懂了,大概就是这样。 其实业果之理不是那么简单的。 业决定一切,业就是一切。 生命形成的本质,以及其中的复杂关系,都是业的表现。 生命现象的复杂性,就代表业的复杂性。
“普穹瓦云:我于老时,唯依靠《贤愚因缘经》。”
普穹瓦说:我年纪大了之后,唯有依靠《贤愚因缘经》来修行。 这是一部专门讲业果的经典。
“夏惹瓦云:随生何过,佛不责余,咸谓以作此缘,今生此过也。”
夏惹瓦说:不管出现什么问题,佛陀都不责怪外缘。 平常人遇到什么问题,往往说谁怎么样,环境怎么样,现在政策怎么样,或是教界怎么样,会发很多牢骚。 却不去思考: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? 为什么你感得这样的环境? 其实,所有这一切是有因果的。
每个生命的形成,乃至所有行为,都有自身的缘起。 从缘起的角度看世界,每个人素质的高低,从观念、想法到所作所为,都是正常的。 因为你种了什么因,现在才会感得什么果报。 我们常常用某个标准去要求,觉得应该这样,应该那样,才会觉得这个对那个不对。 当然,“正常”不是说对,也不是表示赞同。 当我们说正常的时候,会对各种现象多几分谅解。 在谅解的基础上,再以慈悲心去引导、帮助他人。 不是认为“正常”,就不需要改变了。
我们要从缘起和业果的角度看待并改变问题。 首先是深信业果,了知恶业和苦果的过患,进而防护身口意三业。
第四十九课
2.四力净修之法
想要改变业果,离不开忏悔。
“如是于诸恶行,亟应努力,无使有染。”
了知业果的真实不虚,我们就应该积极努力,不使自己落入不善的念头和行为中,让心受到染污。
“若因放逸及烦恼炽盛等缘而生罪者,亦不可任意放置,当须励力于佛大悲所说出罪方便。”
如果因为放纵、姑息自己,或是因为贪嗔烦恼的力量特别强大,控制不了而产生不善行为,也不能放任不管,应该根据佛陀所说的忏悔法门,努力忏除自己在无明、放逸、烦恼炽盛等情况下造作的罪业。 一旦犯了错,就要赶快忏悔,赶快清洗。
“又彼堕罪还净之仪轨者,如三种戒中别别所说。 罪还净者,当依四力。”
堕罪是我们所犯的戒罪。 使这些罪业清净的仪轨,正如三种戒中分别说的。 别解脱戒有别解脱戒的忏罪方法,菩萨戒有菩萨戒的忏罪方法,密乘三昧耶戒有三昧耶戒的忏罪方法。 根据戒律忏悔,主要忏除的是戒罪,此外还有业罪。 要使所犯罪业彻底干净,必须依四种力量,即能破力、对治现行力、遮止力和依止力。 这四种力量构成完整而强大的忏悔系统。
第一是能破力,当我们犯罪后,对这一行为生起强烈的后悔,这种心有能力瓦解造下的业。 这是心自身的化解作用。 第二是对治现行力,通过特定方法对治罪业。 第三是遮止力,发誓以后再也不做。 第四是依止力,通过皈依、发心,由依止形成强大的力量,从而化解罪业。 下面分别说明。
① 能破力
“第一,能破力者,谓于无始来所作不善多起追悔。 欲生此心者,须修能感苦异熟等三种果之理趣。 修时可依《金光明忏》及《三十五佛忏法》二种而作。”
第一是能破力,对自己无始以来所造的罪业生起追悔心。 很多人做了不善行之后,觉得理所当然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 真正生起追悔心,要通过观察修,思惟我们所造的业力将感得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,认识到恶业果报的恐怖,从而生起追悔心。 忏悔还有具体做法。 戒律中是通过羯磨忏罪,经教中是依《金光明经忏》《三十五佛忏法》等忏法修行。 我们每天早晚功课念诵的《八十八佛大忏悔文》,也是非常好的忏悔仪轨。 我们念忏悔文时,可以结合仪轨观想,能达到非常好的忏悔效果。 如果光是有口无心地念一念,恐怕质量是有问题的。 同样一个法门,你修得如法不如法,用心真切不真切,有没有相应的观想,效果有天壤之别。 尤其是忏悔,如果没有真切的心,忏悔什么?
② 对治现行力
“第二,对治现行力有六。”
第二是通过现行的力量,达到对治业力的效果,包括六方面。
“一、依《般若》等经句受持读诵等也。”
其一,读诵大乘经典,尤其是读诵《般若经》。 因为经中讲一切都是空,无自性,无所得。 我们在诵经过程中,不断思惟空义,思惟一切都是因缘假相,如梦如幻。 通过思惟达到化解业力的效果。 所有业力都建立在我法二执的基础上,当我们思惟一切法都是空,本身就在动摇我法二执。 所以说,读诵经典,思惟经义,有灭罪的功能。
“二、依胜解空性,住入无我而明显之法性,深信本来清净也。”
其二,通过胜解空性,安住在无我及我所的状态,也能达到忏悔业力的效果。 在空性层面是本来清净的,不垢不净,不增不减,没有凡夫也没有圣贤。 从而达到悔罪的效果。
“三、依持诵百字等诸殊胜陀罗尼,如仪轨而持诵之。”
第三,通过诵金刚萨埵百字明咒。 这也是藏传佛教的四加行之一,要诵十万乃至百万遍,并且有专门的仪轨。 在诵咒过程中,要按仪轨观想,金刚萨埵如何以他的加持力,以他的光明和智慧消解众生业力。 我们的“皈依共修仪轨”中,有“七佛灭罪真言”,也是非常好的消业障真言。 关键是我们在持诵过程中,一方面要通过如法的仪轨观想,一方面要在佛菩萨的加持下,生起虔诚心和清净心,这是化解罪业的力量。
“《妙臂经》云:犹如四月火焚林,无有遮障燃遍野,以念诵火戒风燃,精进猛焰烧罪恶。”
《妙臂经》中,用三个比喻说明了念诵的力量。 就像四月的森林着了火,火势凶猛,整个森林没有一点阻碍地燃烧起来。 念诵咒语的力量也像森林之火一样,而清净的戒就像风助燃一样,使念诵产生强大的力量。 森林之火可以烧毁很多树木,而念诵之火可以焚烧罪业。
“犹如日光照雪山,不堪威光而消融,戒日光明念诵炽,罪恶雪山亦归尽。”
就像强烈的阳光照在雪山上,积雪会在日光照射下融化。 同样,如果能严持律仪并诵咒,咒的威力将会很大,帮助我们消除千年积集的雪山般的罪业。
“如于暗中置灯光,黑暗无余而除灭,千生所集罪黑暗,以念诵灯速遣除。”
就像在黑暗中点燃一盏灯,千万年的黑暗就会被照破,所谓“一灯能破千年暗”。 同样,念诵的修行也像明灯,能照破长期积累的罪业。
罪业可以忏悔的道理并不奇怪。 因为任何一个罪业,不管有多大,形容得多可怕,都是心念的产物。 念头是缘起的,所以就可以改变。 罪业如果没有忏悔,就像我们没能力对治念头的时候,确实是可怕的。 如果有能力用智慧对治,其实每种罪业的力量都是微不足道的。 从我们的念头到所形成的世界,一切都是无常的。 包括业力,也是缘起的,无常的,可以改变的。 我们的心能造业,本身也有化解罪业、自我解脱的功能,只是我们要去培养并认识这种力量。
“此复乃至未见罪净相而诵之。”
当我们诵咒后,罪就清净了。 怎么知道这些罪清净没有? 在梦中会有一些特殊显现。 当你梦到这些东西,就表示罪业已被忏除清净。 那么,咒到底要诵多少? 是诵十万遍,还是二十万、三十万遍? 同样是诵咒,用什么样的心去诵,效果是完全不同的。 比如念十万遍三皈依,是不是就能对三宝生起皈依之心? 关键是你在念三皈依时,有没有一定的观察修为基础。 如果有观察修为基础,可能不需要念十万遍就能达到这个效果。 反之,可能念一百万遍都未必有效。 就像很多人念“阿弥陀佛”,只是有口无心地念一念,根本没有念到心里,那么念得再多也是没有力量的。 因为你没有真正用心去念,你念的佛号,对你就起不到改变的作用。 念佛的意义,是培养强烈的正念,以此改变生命。 所以念佛也好,念咒也好,磕大头也好,数量固然是一方面,但不是一切,关键是有质量。 而质量的根本在于用心正确,必须用心去做,而且很真切。
“相者,谓于梦中梦吐恶食,又酪及乳等,或饮或吐,或见日月,或于空行,或遇猛火、水牛、黑人,或见比丘、比丘尼之僧众,或出乳树、象及牛王、山与狮子座,并微妙宫殿而为上升,或梦闻法。 此《准提陀罗尼》中说也。”
通过念咒之后,如果罪业清净了,就会出现一些征兆。 比如你在梦中吐出不好的东西,或是在吃乳酪,或是吐出乳酪,或是在梦中见到日月,或是梦见自己在天上飞,或是在梦中遇到火灾、水牛,或是在梦中制伏黑人,或是梦见比丘、比丘尼,或是梦见树在冒牛奶,或是梦见象、牛王、大山、狮子座,或是看到微妙的宫殿在上升,或是梦到自己在听法。 这些征兆都是《准提陀罗尼》说的。 有时候,你没忏悔也可能梦到这些东西。 如果只是平时梦到,那和忏悔是没关系的。 只有在你修习忏悔时梦到这些,才和罪业的清净与否有关。 这点要搞清楚。 不要因为平常梦到这些,就觉得自己的罪业已经没了。 关键是你修行、念咒之后,烦恼是不是真正减少了,心态是不是转变了,慈悲心是不是增加了,这才是最重要的,而不仅仅是考量一些表象。
“四、依形像力,于佛获信已,塑其形像也。”
其四,根据形像的力量。 如果对佛菩萨生起极大的信心,然后塑其形像,也能达到对治罪业的效果。 塑像有一个前提,就是以信心、虔诚心来塑造。 其作用主要在于两方面,一是因为你对佛菩萨有清净的信心,这种净信本身就能消除罪业; 二是由于这种清净信心,使你能和佛菩萨的功德相应,达到除罪的效果。
“五、依供养力,于佛及塔兴种种供养也。”
第五是依供养力,通过对佛菩萨和塔庙兴种种供养产生的力量。 在供养过程中,要以清净、虔诚的心去做。 如果带着世俗心,带着有所得的、和菩萨做生意的心供养,是不能消除业障的。 如果以净信修供养,这个心本身就和佛菩萨相应,自然能达到除罪的效果。
“六、依名号力,于佛及诸大菩萨名号闻而持之。 此等唯是《集学论》中所正出者,余亦多矣。”
第六,依名号力。 阿弥陀佛、观音菩萨这些圣者的名号,本身蕴含佛菩萨的悲心和愿力,是有加持力的。 比如念大悲咒,就有很多佛菩萨的名号。 只要以虔诚、清净的心念诵,就能得到加持。 如果不相应,就像信息不通,自然也不会有加持力。 所以说,加持力必须建立在强大的心行基础上。 有了这个基础,念一句“阿弥陀佛”才能消除无量罪业。 不是随便念一下,关键是以什么样的心去念。
以上所说的六种力量,都属于“对治现行力”。 其中,第二种“胜解空性”最难做到。 其他五种也要如法地做,才能达到消除业障的效果。
③ 遮止力
“第三,遮止力者,谓正防护十不善也。”
第三是遮止力,不让罪业继续发展。 前面讲到,有六种业比较重,其中就有串习力。 业只做一次的话,未必有多少力量。 但你要做两次、三次、四次,力量就会越来越大。 这是心念的规律。 比如我们觉得某人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,想到这个人,心里就出现一丝不愉快。 这个念头其实很弱,就像闪电一样,很快会过去。 但如果继续想,这人曾经说过我的坏话,曾经借了我的东西不还,老和我过意不去,想到后来,一个微不足道的念头会变成强大的力量,占据你的整个心,影响你三五天、一两个月,控制你的一生乃至更久。 所以对不善念要防护、遮止,不让它继续发展,不再给业的种子浇水。
“以是能摧昔所造作一切自作、教作、随喜他作之杀生等三门惑业及法之障,此《日藏经》中说。”
遮止力能摧毁过去所造和教他作的身口意恶业,以及随喜他人恶业的行为和修法障碍。 这是《日藏经》所说的。
“意谓若无至诚防护之心而忏者,仅成空言,故律中问:‘后防护否? ’广释中说也。 是故,后不更作之防护心颇为重要。”
忏悔主要是生起至诚的防护心。 不仅要忏悔过去的罪业,更主要是防护将来不要再作。 所以律中关于忏悔的仪轨会问:“以后会用心防护,不再造作吗?”
这是广释所说的。 可见,以后不再作的防护心很重要。
“然此心生起,又从初力而自在也。”
防护心的生起,关键是建立在能破力的基础上。 初力,是指第一种“能破力”。 但想要未来不再造不善业,还得以强烈的后悔为前提。
④ 依止力
“第四,依止力者,皈依三宝,修菩提心也。”
怎样才能保证我们长时间地不造罪,同时化解业力? 就要靠依止力,要皈依三宝,发菩提心。 从自我中心走出来,开始以三宝为中心的人生。 如果我们能走出凡夫心,建立在自我基础上的一切业力将失去基础。
以下,是对四力净修法的总结。
“总之,佛为初心学人虽说多种忏悔之门,然对治圆满者,四力为善也。”
虽然佛陀为初心学人说种种忏悔法门,但完整的对治,依这四种力是最好的。 四力不是单独运用的,而要有机结合起来。 从能破力到对治现行力、遮止力、依止力,按这个次第忏悔,就有能力把罪业清洗干净。
“罪净规者,于诸当生恶趣大苦之因,转生小苦因。 或虽生恶趣,竟不受苦。 或但于现身稍患头痛等,即成清净。 如是诸须长期受苦之罪,或成短促,或竟不受。”
忏除罪业后有什么变化呢? 忏罪之后,使将要招感恶趣的重大苦因,转变成小的苦因; 或者虽然生到三恶道,应该遭受很大痛苦的,现在竟然不受苦; 或者只是现身感得头痛、肚子痛之类的小苦; 或者本来应该受几百生、几千生的痛苦,现在短暂地受一下,甚至没感到痛苦就结束了。
“此亦视忏者力有强弱,及四力对治全与不全、力势急缓、时期长短以为等差而未有一定也。”
那么具体情况如何,受报会受到什么程度? 关键看我们忏悔时力量是不是很强,用四力忏悔的过程中,四种力量运用得完整不完整,发心是强是弱,忏悔时间是长是短。 这些情况不同,将来招感的果报也不一样。
“经及律中谓‘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’者,盖对诸不修四力对治者而言。 若以四力如说而忏者,则虽定当受果,亦能清净。 此《八千颂释》中说也。”
有人觉得,佛经和律典都说过,造业之后,即使经过百千万劫,业也不会自动消失。 宗大师的回答是,这主要是对不依四力忏悔,或根本不修忏悔的人而言。 如果以四力忏悔,即使原先一定要招感的果报,通过忏悔也是能清净的。 这是《八千颂释》说的。
“由是诸以忏悔及防止等力,而坏出生异熟之功能者,纵遇余缘,果必不生。 如以邪见嗔恚断坏善根,彼亦同之。 此《分别炽燃论》中说也。”
以忏悔和防护的力量,可以损坏我们播下的业种。 那些本来要感果的业种,通过忏悔就没有感果的功能了。 就像谷种,本来播到地里是可以发芽的,但如果我们把它拿到锅里煮一下,种子就不能发芽了。 同样的道理,通过忏悔,业种就没有感果的功能了。 邪见和嗔心能破坏善根,道理也是一样的。 本来这些善根可以使我们生生世世遇到佛法,但因为邪见和嗔心,就使善根不能产生作用。 这是《分别炽燃论》说的。
下面还要讨论一个问题,即忏悔干净和没有造罪一样不一样。
“然以忏护清净,虽能令无遗余,若初无罪染之清净,与忏已而净之二则大有差别。”
忏悔清净之后,虽然不再有招感果报的功能,但这和从来没有犯罪的清净,还是不一样的。
“如《菩萨地》中言:根本罪生,虽能重受还净,然于现生不能证得初地。”
正如《菩萨地》所说,如果犯了菩萨戒的根本罪,虽然忏悔之后可以清净,但现生不再能证初地了。
“经中亦云:若生经中所说一种谤法之罪,于七年中,每日三时忏悔,罪虽清净,然任如何疾速,欲得忍位时,须经十劫也。”
又引《研磨经》说,一个人生起谤法罪后,如果七年中每天三时忏悔,虽然罪业被忏除清净了,但要真正修行有成,得到忍位,必须经过十劫的修行。
“以是无余清净之义者,是于不悦意之果清净无余。 生起证道等者,则为甚远。 故于从初无染,当励力焉。”
说到忏悔清净,清净的是什么? 对修行有什么影响? 所谓忏悔清净,是指所造不善业本来会招感痛苦的结果,现在虽然不再招感恶趣果报,但对修行、证道还是有障碍的,使证道时间大大延长。
宗大师引这些是要说明什么呢? 有人觉得,反正可以忏悔清净,就对造罪不当回事。 要知道,随便造罪的结果,会使你陷入不善业的惯性中,这就是生死,就是轮回。 所以宗大师告诫我们,不要觉得可以忏悔就随便造罪,对此不能掉以轻心。
“是故说言:‘诸圣者等虽为命难,亦于小罪不知而故行。’ 倘若忏净与初即不生二者无别,则无须如是作矣。”
圣者们因为明了因果原理,即便对微小的罪也不会明知故犯。 如果说这种忏除干净和最初没犯是一样的,对罪业就不必那么害怕,忏悔一下就可以了。 事实上是不一样的,所以我们不可以造罪。
“譬如世间伤损手足,后虽治愈,然与初未伤损终不同也。”
就像一个人手脚断了,后来虽然治好,但和从来没坏过是不一样的。
业果的道理到此就讲完了,主要包括:一、业的四大原则; 二、十不善业是怎么形成的,从发心、加行到究竟认识业的形成; 三、关于业感果的轻和重; 四、关于业的忏悔。 这四部分内容,大家需要反复思考,获得胜解。
下士道的内容还有最后两点。 《道次第》中,三士道的修行都以发心为基础,下士道是生起增上善心,中士道是发起出离心,上士道是发起菩提心。 关于下士道的修行,这个心究竟发起没有,标准是什么? 我们需要有明确的认识。
九、下士道发心之量
“发心之量者,往者为求现世,心不虚伪,于求后世,仅随言辞转耳。”
下士道的心是怎么生起的? 在学佛前,我们是以追求现世的幸福和利益,作为人生的一切。 我们常说“这人很现实”,什么叫现实? 其实就是追求现世利益。 至于未来的幸福,只是说说而已。 尤其对没宗教信仰的人,更不会放在心上,最多抱着“宁可信其有”的心态。
“若能易地而观,求后为主,求现为兼者,是即生也。”
所以要作出改变,以追求未来的幸福为主,现世的幸福为辅,这是下士道的心行特点。 我们了知三恶道痛苦,了知因果法则,就要追求来生幸福,希望继续保有人身,或生到天上。 今生的幸福虽然重要,但仅仅看到眼前利益,可能会因此造下罪业,最终堕落恶道,所以要考虑来生的幸福,要服从于来生。 也就是说,对今生幸福的追求要建立在善行基础上,不要给未来生命造成无穷过患。 这是下士道修行必须具备的认知。
“虽然,尤须坚固,彼虽生已,仍当努力修之。”
如果我们以追求来生为主,现世为辅,就生起增上善心了。 虽然生起了,但心是不稳定的,还要不断念死无常,念三恶道苦,要皈依三宝,深信业果。 这些是佛法修行的基础,也是下士道应该具备的认知。
十、除邪分别
下士道的果报主要是帮助我们获得暇满人身。 作为修行人,是否需要具备圆满人身呢? 关于这个问题,长期以来有不同看法,所以宗大师特别加以辩析。
“除邪分别者,有一类人以经言‘于一切世间圆满,皆须弃舍’,而作错乱之根据,作如是想:谓受用等圆满善趣者不出世间故,于彼希求,不应理也。”
有一类人看到经中所说,应该舍弃世间的圆满,包括色身、受用、良好的生存状态等,结果就理解错了,认为学佛者不该追求世间的圆满,不该追求圆满的人身。 其实佛经的意思是,你不要执著世间的圆满,并不是说不要这些东西。
“夫于所求,有现时及究竟所求二种。”
宗大师是怎么解答这个问题的呢? 他告诉我们,学佛的追求有两种,一是现时的圆满,一是究竟的圆满。
“世间身等圆满者,虽求解脱人,现时亦所当求,由依彼身渐次辗转而得决定善故也。”
现时的圆满,就是色身、财富、眷属的圆满,追求解脱的修行者也应该具备。 在“完美人生的八种因果”中,宗大师指出,拥有暇满人身,才能更好地修行、弘法。 否则,连佛法都没机会接触,修行也会有种种困难,所谓“修慧不修福,罗汉托空钵”。 修行要有善根、福德、因缘,没有好的身份和环境是很难的。 所以说,求解脱人也要希求世间圆满,在这个基础上修行,才能成就究竟的圆满,也就是成佛。
“所有一切身、财、眷属圆满之善趣,非皆世间之所摄。”
宗大师进一步说明,所有的身圆满、财富圆满、眷属圆满,并不完全是世间法所摄。 成佛后,也具备圆满的色身、圆满的眷属、圆满的受用、圆满的国土。 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,有圆满的色身、报身,还有无量眷属和弟子,这也属于身等圆满的范畴。 所以身等圆满不仅是人乘的范畴,也是佛乘的范畴,不应该摒弃。
“身等圆满究竟者,是佛色身,及彼之刹土、彼之眷属等故也。”
对于这个问题,宗大师从两个方面来解释:第一,世间圆满是成佛的基础; 第二,即使成佛也没有离开世间的圆满,而且是最高的体现。 人天乘是整个佛法修行的基础,有它自身的修行因果,同时也是中士道、上士道的基础。 不论中士道还是上士道的修行,都离不开念死无常、念三恶道苦、皈依三宝、深信业果。
“于彼密意,故《庄严经论》中说:‘以前四度,成办身、受用、眷属圆满之善趣。’ 又多经中亦说,以彼等而成办色身也。”
对于其中蕴含的深意,《庄严经论》说,六度中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四度能成就受用圆满。 其他经典也说,布施等善行能成就色身的圆满。 当然,我们成就受用圆满的目的不在于享乐,而是为了得到更好的修行机会和助缘,是为成就解脱和无上菩提服务的。
“已释共下士道修心之次第竟。”
下士道的内容到此结束。 大家不要以为听一下就完了,还要根据业的几个问题深入思考,有什么疑问可以提出来讨论。 对业果生起决定信解,是佛法修行的重要基础。 其中道理非常深奥,不要掉以轻心。 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思考,还可以参考和本论相关的资料,或是非《道次第》系统,但内容相关的论典。 通过多闻多思,对这些义理有清晰的认识,进而产生信解——觉得人生就这么回事,确实如此,真实不虚,佛陀讲得太正确了。 如果生起这样的信解,对问题的思考就比较成功了。 希望你们能养成一些好习惯,将终生受用不尽。